日期:2025-07-31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合川区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合川农委文〔2025〕39号)、《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川区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农委〔2025〕64号)等文件要求,合川区就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区29条黑臭水体所在镇街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支持非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设施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或经营场所无经营纠纷,业主无征信问题(必备条件)。
3.已享受同类型补助资金的内容不重复支持。
二、建设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现有环保设施状况、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养殖数量、采用的养殖生产工艺流程、环境敏感度、周边环境承载力(种植类别),结合掌握了解的畜禽场养殖粪污处理、综合利用途径、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情况,满足养殖场粪污治理实际需要,完善现有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的沼气池、沼液系统及还田利用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其设施建设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沼气池
建设沼气池的养殖场(户)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可由熟悉沼气设施建设的技术员指导建设。沼气工程区域须相对封闭,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二)沼液系统及还田利用设施。
沼液储存池总容积原则上应满足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储存时间。沼液储存池(田间储存池)底和墙体要用混凝土、钢丝网作防渗处理硬化,周边设置排水沟,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标识。根据养殖场周边地势条件,配置沼液提升泵、灌溉管网等还田利用设备;干粪堆积间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及干粪存储利用情况进行建设,屋顶防漏,四周有围墙,地面硬化防水防漏。
三、资金支持方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
建设沼气池,沼液池(含田间池),沼液利用系统、固液分离机等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二)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财政补助。
(三)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
四、建设期限
2026年8月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纸质件3份和电子件。
2.《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2份和电子件。
(3)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农转用、废弃场所租用合同复印件。
(4)养殖场土地性质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2025年8月15日18点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其中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区畜牧站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42756150(办公室201)。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公开申报评审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申报补助的建设内容未享受其它政策补助。
2.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并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当年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4.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须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5.项目实行 “先建后补”,由业主自主投入,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补助资金由财政按照有关程序直接拨入养殖业主银行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二)《项目汇总表(附件1)》须与《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的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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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5年_____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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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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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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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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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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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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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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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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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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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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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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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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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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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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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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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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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 |
镇街畜牧兽医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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