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1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一、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镇街 |
所属村社 |
面积(亩) |
投资估算(万元) |
结算报告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2019年合川区龙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龙市镇 |
双河村、钵耳村 |
8000.00 |
|
452.52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 |
2019年合川区古楼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古楼镇 |
天子村(1-6社)和摇金村(1-17社) |
10000.00 |
|
465.2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 |
2019年合川区钱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钱塘镇 |
大油村、三元村 |
12000.00 |
|
702.9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 |
合川区2019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大湾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大湾村 |
598.00 |
|
161.03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 |
合川区2019年双凤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双凤镇、云门街道、太和镇、大石街道 |
双凤镇喻家村、云峰村,太和镇石岭村,云门街道任沟村,大石街道大觉村 |
14000.00 |
|
882.8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 |
合川区2019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米坊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米坊村 |
928.00 |
|
248.6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7 |
合川区2019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春坤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苟家村 |
1366.00 |
|
378.94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8 |
合川区2019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梳铺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梳铺村 |
1108.00 |
|
313.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9 |
2019年合川区二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二郎镇 |
六合村(1、3、5、6、8社)和联珠村(1-14社) |
8100.00 |
|
387.62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0 |
合川区2019年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股权化改革项目) |
太和镇 |
米市村、石垭村 |
2000.00 |
|
161.1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1 |
合川区2020年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涞滩镇 |
两堂村、碾盘村(来野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教村(涞湖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
4972.00 |
|
437.11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结算报告金额包含狮滩安全村 |
12 |
合川区2020年钱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钱塘镇 |
灰坝村、梨子村 |
13978.00 |
|
609.0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3 |
合川区2020年狮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狮滩镇 |
安全村 |
2623.00 |
|
377.98 |
合川区2020年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4 |
合川区2020年云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云门街道 |
庆福村 |
4427.00 |
|
269.7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5 |
合川区2020年渭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渭沱镇 |
龙门村 |
5507.00 |
|
267.63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6 |
合川区2020年二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二郎镇 |
杉林村 |
3722.00 |
|
173.7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7 |
合川区2020年大石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石街 |
龙骨村 |
8415.00 |
|
443.41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8 |
合川区2020年双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双槐镇 |
文坪村,双门村,斜坝村 |
8500.00 |
|
543.6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19 |
合川区2020年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太和镇 |
太和村、小河村、复兴村 |
8019.00 |
|
180.33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0 |
合川区2020年小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小沔镇 |
娑罗村 |
2000.00 |
|
15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1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夜雨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夜雨村 |
300.00 |
|
66.0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2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梁坝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梁坝村 |
1050.00 |
|
231.8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3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米坊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米坊村 |
850.00 |
|
185.1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4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鹞子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一标段 |
南津街街道 |
鹞子村 |
1340.00 |
|
299.8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5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鹞子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二标段 |
南津街街道 |
鹞子村 |
1688.00 |
|
375.2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6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鹞子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三标段 |
南津街街道 |
鹞子村 |
760.00 |
|
168.8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7 |
合川区2020年三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三庙镇 |
宝龙村、角庙村 |
8000.00 |
|
282.41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8 |
合川区2020年盐井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盐井街道 |
观音村、茶园村 |
5000.00 |
|
120.3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29 |
合川区2020年双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庆市合川区双槐红农业专业合作社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 |
双槐镇 |
斜坝村,双门村,文坪村 |
1500.00 |
|
331.5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0 |
合川区2020年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龙凤镇 |
米兰村、蔡湾村 |
9156.00 |
|
323.24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1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旺实农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花园村 |
300.00 |
|
66.4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2 |
重庆市合川区2016年双槐镇苋草农业科技公司创新投融资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双槐镇 |
长梁村 |
2200.00 |
|
1091.16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3 |
重庆市合川区2017年大石街道嘉隆西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创新投融资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石街道 |
竹山村、高川村 |
1300.00 |
|
626.52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4 |
2020年龙市七化项目一期 |
龙市镇 |
钵耳村、海慧村 |
4000.00 |
|
430.8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5 |
2020年合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下达龙凤二郎三庙标段二标 |
龙凤二郎三庙 |
|
1600.00 |
|
14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6 |
2020年调整下达太和渭沱大石标段三标 |
太和渭沱大石 |
|
2000.00 |
|
31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7 |
2020年调整下达涞滩盐井双槐四标段 |
涞滩盐井双槐 |
|
1500.00 |
|
12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8 |
合川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下达部分)一标段(云门、钱塘) |
云门街道、钱塘镇 |
云门街道、钱塘镇(大柱村、庆福村、石簸村、水碓村) |
1600 |
|
194.7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39 |
合川区2020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鹞子村农村综合服务社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建设项目)四标段 |
南津街街道 |
鹞子村 |
712.00 |
|
157.21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0 |
合川区2021年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涞滩镇 |
三教村,涉及1-7组(原海石村1-7组、10组)、碾盘村,涉及2-6组;正觉村,涉及1-4组;二佛村,涉及1-8组;梓桐村,涉及4-5组(原龙门村1、3-6组),共涉及5个村。 |
12828.00 |
|
51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1 |
合川区2021年铜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铜溪镇 |
鞍子村,涉及3、4组;板桥村,涉及1-9组,锣山村,1-6组(原燃灯村1-4组) ;圣灯村,涉及1-6组(原石盘村1-8组);弯桥村,涉及1-8组;袁桥村,涉及1、3、6组;金沙村(原龙游村1-2组,檀木村3-5组)共涉及7个村。 |
16665.00 |
|
94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2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草街街道)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草街街道 |
龙潭村、桂林村、古圣村 |
7326.00 |
|
316.8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3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场镇)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土场镇 |
菜园村、杨柳村 |
2400.00 |
|
289.16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结算报告金额包含清平 |
44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清平镇)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清平镇 |
横担村 |
1273.00 |
|
226.1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5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双槐镇)可行性研究报告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双槐镇 |
双槐村、黄土村 |
8624.00 |
|
160.5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6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肖家镇)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肖家镇 |
啸马村、新学村 |
7346.00 |
|
89.69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7 |
合川区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太和镇) 可行性研究报告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
太和镇 |
仙桥村、菱角村、木莲村 |
13031.00 |
|
288.64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8 |
合川区2021年云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云门街道 |
云门街道 |
33607.00 |
|
1198.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49 |
合川区2021年钱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钱塘镇 |
广贤村、玉珠村 |
6900.00 |
|
302.4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0 |
合川区2022年小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小沔镇 |
横梁村、硝硐村 |
5000.00 |
|
32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1 |
合川区2022年南津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南津街街道 |
白塔村 |
5435.00 |
|
313.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2 |
合川区2022年燕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燕窝镇 |
新庙村、鞍山村、水碾村、红豆村 |
7950.00 |
|
845.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3 |
合川区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大石街道) |
大石街道 |
包塘村、金钟村 |
10800.00 |
|
905.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4 |
合川区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太和镇) |
太和镇 |
白阳村、石岭村、楼房村、白马村 |
14720.00 |
|
815.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5 |
合川区2022年三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三汇镇 |
响水村 |
5051.00 |
|
305.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6 |
合川区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项目(古楼镇) |
古楼镇 |
净果村、塘沽村、沙嘴村、三凤村 |
4480.00 |
|
475.2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7 |
合川区2022年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龙凤镇 |
补家村、常青村、东角村、经堂村、龙多村、山台村、五面村、赵沟村 |
12326.00 |
|
603.24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8 |
合川区2022年钱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钱塘镇 |
郭堰村、湖塘村、林庄村、猫岩村、石墩村、学堂村、枣峰村 |
30841.00 |
|
1421.22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59 |
2022年龙市七化项目二期 |
龙市镇 |
钵耳村、海慧村 |
3900.00 |
|
350.00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0 |
合川区2022年龙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龙市镇 |
九井村、凉岩村 |
5210.00 |
|
226.17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1 |
合川区2022年铜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
铜溪镇 |
鞍子村、弯桥村和板桥村 |
2345.30 |
|
796.189156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2 |
重庆市2022合川区双槐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
双槐镇、小沔镇 |
双槐镇双槐村、龙狮村、青龙村、上游村,小沔镇大井村、金土村,共2个镇6个村 |
9269.50 |
|
1437.9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3 |
重庆市2022合川区三庙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
三庙镇 |
安塘村1、5~7、9、12、13社,福寺村1~11社等共1个镇2个村18个社 |
8384.50 |
|
1586.838478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金额 |
64 |
合川区2022年龙市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自筹自建) |
龙市镇 |
钵耳村 |
1026.45 |
|
379.75 |
不包括土壤培肥、土地平整 工程的投资金额 |
合计: |
401857.75 |
|
28243.42 |
| |||
注:项目有结算报告金额的以结算报告为准,项目没有结算报告的以投资估算金额为准。 |
二、服务工作内容
1.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①投保人: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②被保险人:流转或承包高标准农田且正在经营的实施主体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保险标的
由合川区农业农村委确定的试点承保的高标准农田,具体保险标的如下:
①田间道路。主要包括生产路、机耕路及配套设施等。
①灌排系统。主要包括小型泵站、蓄水池、山坪塘等水源工程;明渠、管道等输水工程;硬化明沟、暗管等排水工程;农桥、涵洞等渠系建筑物;以及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
③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护堤、护岸等小型岸坡防护工程;沟头防护、拦河坝等沟谷治理工程;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
④变配电工程。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设备、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
⑤其他。投保人和承保机构约定的其他保险标的,如农业物联网设备等。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保险人或其委托的技术风险检查机构检查通过,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下列情形发生,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置的费用。
①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
②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③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④其他经保险机构和投保人协商认可的工程质量问题。
⑤保险单载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附属设施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的,被保险人为保证其安全运行所实际支出的工程设施维修费用、重置费用、人工费用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⑥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发生财产损失,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⑦道路、沟渠、灌溉等潜在质量风险或需维护保险后确保工程寿命正常。
4.免赔及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起赔线)3000元,不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超过3000元需全额赔偿);赔付率低于90%时,保险费用减去两年赔偿金额,剩余的退还给采购人。
5.起付线和限额可签署补充协议。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对电力设备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对道路、沟渠等维修或维护优先安排本村低收入人口参与。
2.理赔报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由农田工程所有人或工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向保险机构报案,报案时应提供保险单号、工程名称和地址、出险原因或现象、报案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查勘现场。保险机构接到报案后,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协保员进行现场查勘,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和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4.责任核定。保险机构理赔人员根据查勘记录、事故证明及有关材料,按照保单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分析事故原因,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责任有争议的,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受损的原因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
5.损失确定。如保险责任成立,保险机构在确定保险责任后5个工作日内对损失金额进行核定。
6.单证收集。对于壹万元以下赔案,适用简易理赔处理流程,被保险人仅需填写《简易赔案处理单》及事故现场取证照片。对于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赔案,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将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事故证明(检测报告)、事故现场照片、修复后照片、维修合同、相关发票、施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交予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审核索赔的损失及费用是否必要合理,以核定损失最终赔偿金额。由保险机构安排维修的,保险机构与维修单位进行赔款结算,并从维修单位处获得相应的维修合同、维修发票。
7.赔款支付。10万元(含)以下的,在达成赔偿协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10万元以上的在达成赔偿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8.保险公司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
9.保险公司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10.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重大案件并发生纠纷的,供应商可协助客户到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并提供法律援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服务成果要求
经维修后满足功能正常使用,维护后能够保持道路、沟渠等畅通。
五、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商具备充足完备的保险服务能力,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配备专业固定的承保理赔人员且成员分工明确,项目所在镇街有联系人,并做好保险政策宣传、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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