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02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合川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
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合川区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百强成长性企业(以下简称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渝农发〔2023〕108号)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贴息项目应符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突出火锅食材、粮油、畜禽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不支持社会责任感不强、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主体。
(二)贴息项目重点支持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的贷款进行贴息。贷款必须是重庆市内商业银行向主体发放的用于该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贷款资金应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设备技改升级(不含房地产贷款和办公设施)、厂房租金(不含装修)、技术改造、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科研开发、流动资金周转(需提供贷款资金的具体用途佐证材料)等。
三、贴息标准
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申报资料标准
1.银行贷款合同(不得缺页,字迹清晰,印鉴齐全;如有归还原贷款合同,请一并提供原贷款合同)、借据(无借据可用借款凭证或放款回单替代)、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复印件(请提供2024年6月-2025年7月支付利息回单)。有中途提前(或约定)归还本金的,请提供还本凭证。
2.贷款资金用途佐证资料。需提供贷款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的资料,如采购计划单、施工合同、收货单、验收单、财务清单等佐证贷款用途的资料复印件。
3.合川区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件),需申请主体和贷款银行同时审核盖章。
请各申请主体按照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件)、贷款合同、借据、支付利息回单、还本凭证、贷款资金用途佐证资料的顺序用长尾夹简易装订申报资料,无需编制目录和页码。贷款合同、借据、支付利息回单及还本凭证须以每份贷款合同为单位,逐笔排列。
五、申报要求
1.申请贴息主体提供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利息结算回单、贷款情况审核表及相关附件等内容必须符合申报资料标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凡申报资料不符合标准的,视为无效申报。
2.申报主体近两年存在征信不良记录、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不得给予贴息。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认真做好贴息资金审查工作,严禁同一主体多头申报贴息、重复贴息。
3.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主体与贷款主体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按统一要求,由申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报送纸质件3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地址:296463687@qq.com。
5.报送时间。申报时间2025年7月10日截止,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 屈茂盛,电话42701300;
区财政局 李 军,电话42822567。
附件:合川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审核表
附件:
合川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审核表
申请主体:(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 |
贷款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贷款合同编号 |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贷款金额(万元) |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贷款已付利息(万元) |
主体贷 |
一、贷款主体填报栏 |
|
|
|
贷款主体填写:
银行审核意见: | ||
二、银行审核栏 |
|
|
| |||
三、贷款主体支付利息合计 |
|
|
| |||
其中:(以贷款合同为单位逐笔填写) |
|
|
| |||
1、xx年xx月xx日 |
|
|
| |||
2、xx年xx月xx日 |
|
|
| |||
3、xx年xx月xx日 |
|
|
| |||
4、xx年xx月xx日 |
||||||
5、xx年xx月xx日 |
||||||
6、xx年xx月xx日 |
||||||
7、xx年xx月xx日 |
||||||
8、xx年xx月xx日 |
||||||
9、xx年xx月xx日 |
||||||
10、xx年xx月xx日 |
||||||
11、xx年xx月xx日 |
||||||
12、xx年xx月xx日 |
说明:1.此表由申请主体填写(一个贷款银行填写一张,填写内容较多,可增加行);
2.主体贷款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并以贷款合同为单位逐笔填写(未逐笔填写的,视为无效,不得受理)。
3.“ 银行审核意见栏” ,由贷款银行审核填写。其他栏目由申报主体填写。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