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9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征求合川区2024年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服务
项目相关指标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合川区2024年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服务项目。现就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1日18时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563299411@qq.com。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42756802。
特此公告
附件:合川区2024年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服务项目相关指标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合川区2024年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服务项目相关指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竞选人数量(名) |
合川区2024年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服务项目 |
200000 |
1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2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6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范围:合川区
“※”(二)服务要求:
1.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在合川区设置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1个,面积不少于4亩,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并提交监测指标调查数据。主要监测指标:(1)气象条件和耕作、栽培措施;(2)作物田间生产情况,包括作物种类、品种、种植和收获日期,粮食产量,秸秆腐解率、秸秆碳和氮磷钾含量等;(3)土壤功能参数指标,包括pH、有机质、容重、田间持水量、土壤温度、全氮、碱解氮、有效钾等。
2.开展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测算
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以区为单元,选取2种主要农作物,然后利用随机抽样法选择5个行政村(分布在3个不同乡镇),草谷比监测时一个村选择2个地块,5个村选择10个地块。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需要测定株高、机械收获茬高和人工收获茬高。然后进行样品采集和测定,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核算。测定的关键参数有:秸秆重量、籽粒重量、秸秆含水率、籽粒含水率、株高、机械收获茬高、人工收获茬高、机械收获占比和枝叶损失率。
3.提交成果要求:提交秸秆还田生态效应工作成果,完成总结报告1份。提交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测算成果,完成总结报告1份。
※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农作物秸秆产生和可收集系数测算技术导则》和《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技术要点》要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二)服务地点:合川区
(三)验收方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在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本采购文件所约定的服务范围、报告等相关成果进行验收。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2.最高限价(含税):本招标项目各标段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0000元。
注:投标人的单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发布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漏项的情况发生,采购人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该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不得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人工费用上涨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在供货期内不得调整。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项目全面完成交付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及开具的完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支付款项。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五、比选程序、评标办法、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网上电子文档及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
3 |
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网上竞采内容作出响应。 |
网上竞采有效期 |
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 |
(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且不少于2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
评审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面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
2 |
服务 部分(50%) |
实施方案(30%) |
30 |
依据本项目制定整体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抽检方案;②抽检工作制度;③安全检验工作制度;④检验责任追究制度;⑤检验档案管理制度;⑥检验质量控制方案;⑦实验室信息化管理;⑧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项中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方案不可行、不科学、不合理;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6 |
人员配备 (20%) |
20 |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类、土壤类、环境类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 2.项目现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类、土壤类、环境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1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近3个月供应商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人员可具有多个专业证书。 | |
7 |
商务部分(10%) |
企业业绩(10%) |
10 |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秸秆还田监测评价、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等类似监测任务的业绩情况:每提供1次得5分,最多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七)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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