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动态

合川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4-10-25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合川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号)、《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合川财预农〔2024〕156号)、《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合川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牧医〔2024〕5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合川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1.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具备有机肥生产资质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企业。

2.规模猪场防疫体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1)规模猪场防疫体系建设申报对象为存栏2000头种猪以上规模的大型种猪场年出栏5万头以上规模的大型标准化育肥猪场;(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申报对象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常年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的规模猪场。

3.合川黑猪抢救性保护项目:(1)种猪场保种合川黑猪遗传资源的申报对象为具有市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2)农户保种合川黑猪应保尽保,以镇为单位,由镇街兽医站(太和服务中心)统计汇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种猪场保种合川黑猪的申报对象应取得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的规模猪场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土地、环保手续齐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设要求

     (一)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支持具备有机肥生产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开展粪肥收集运输服务和生产有机促进养殖粪污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在项目验收及报账时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合作协议、设备购置合同、运输粪肥记录记载、相关发票、账务资料和图片等。

(二规模猪场防疫体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1.种猪场防疫体系建设:支持1个大型种猪场建设车辆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1个大型标准化育肥猪场建设车辆洗消中心。着力生猪养殖生物安全水平,增强疫病防范能力,带动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洗消防疫设施设备、病死畜禽冷链储存设施设备、病死畜禽管理数字化展示中心、病死畜禽片区收贮点等;支持20个左右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猪冷链贮存设施设备。

(三)合川黑猪抢救性保护

1.保种合川黑猪遗:保种合川黑猪能繁母猪不低于200头、种公猪不低于15头。

2.农户保种合川黑猪对适养区内饲养合川黑猪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给与饲养补助;对开展纯繁的合川黑猪能繁母猪给予纯繁补助。

三、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

1.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对第三方公司(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收集合川区内生猪养殖粪污进行集中处理的运输服务给予支持对从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收集运输的粪肥不少于2万吨,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最高补助不超过70万元;对第三方公司(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有机肥生产车间建设及购置设施设备进行补贴,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

    该项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80万元。

2. 规模猪场防疫体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1)种猪场防疫体系建设:支持1个存栏2000以上猪的大型种猪场建设车辆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1个年出栏5万头以上生猪的大型标准猪场建设车辆洗消中心。其中,车辆洗消中心设施主要包括清洗消毒车间、烘干车间等,购置(高压)冲洗、喷雾消毒、加热烘干等设备,以提高生物安全防范能力;种猪场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购置安装展示屏、智能监控、多媒体设施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生猪智慧养殖硬件及软件设备,提高生猪生产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助,单场最高补助不超过120万元。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洗消、防疫设施设备、病死畜禽冷链储存设施设备、病死畜禽管理数字化展示中心、病死畜禽片区收贮点等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20万元。支持20个左右规模猪场建设病死猪冷链储存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个

3. 合川黑猪抢救性保护。

(1)种猪场保种合川黑猪遗传资源保种合川黑猪能繁母猪不低于200头、种公猪不低于15头。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保种运行费,包括租金、水电、人工、饲料、防疫、养殖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

(2)农户保种合川黑猪遗传资源对适养区内承担保种合川黑猪遗传资源任务的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饲养合川黑猪能繁母猪给与每年1000/头的饲养补助;对开展纯的合川黑猪能繁母猪补助1000/窝。

(二)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合川黑猪保种除外),项目实施单位按确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要求后,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四、实施进度

20258月之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单位自愿进行申报并对项目进行承诺,由其所在镇街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报镇街政府同意后,由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单位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区畜牧兽医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完成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后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申报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业主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机肥生产资质、粪污运输车辆行驶证、开展畜禽粪污收运及有机肥生产的佐证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承诺书(附件3)。

(2)规模猪场防疫体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申报种猪场防疫体系建设的业主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评手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承诺书(附件3)

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批文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环评手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承诺书(附件3)模猪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评手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承诺书(附件3)。

(3)合川黑猪抢救性保护

申报种猪场保种合川黑猪的业主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农户饲养的合川黑猪应保尽保,由辖区畜牧兽医站(太和农业服务中心)后向区畜牧兽医中心申报,每季度统计汇总上交

2.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需提交的资料。

提交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初审合格的各申报单位的申报纸质资料电子件。

(二)报送时间。

2024111218点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其中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5室(业主申报材料四份,汇总表一份,汇总表、实施方案电子件发送至邮331527652@qq.com            

区财政联系人:邱琳,联系电话:42831123

区畜牧站联系人:汪志,联系电话:42756150办公室205)。

、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同一类型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不重复申报。

2.申报补助的建设内容未享受相同的其它政策补助。

3.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并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区畜牧兽医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当年资金总量安排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5.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要安全生产,保证建设质量。

6.项目实施完结后,业主单位及时提交验收资料申请验收,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按规定审计复核、备案后申请报账。

7.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格式和删减栏目

8.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须与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的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承诺书(格式)


附件1

合川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联系人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4_____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

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镇街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公章)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公章)

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

为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好畜牧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公司(养殖场)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项目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以下项目建设内容:

1.                                                                                                      

2.                                                                                         

3.                                                                                     

4.                                                                                         

二、自筹资金由本公司(养殖场)自行筹集。

三、项目建成后,为巩固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对项目建设的设施及购置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并保障正常运行,保证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后完全还田还土或者达到零排放的要求,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四、保证项目建设内容没有重复享受其他国家项目资金的补助。

五、项目实施建设以及今后在使用运行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本公司(养殖场)负责。本公司(养殖场)项目建成后如在今后国家征地及发展区域调整等需要关闭搬迁时,将积极配合支持,决不以实施本项目为由拒绝关闭搬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法律责任、社会经济、环保、土地、安全等方面的责任由本公司(养殖场)全部承担。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养殖场)主动接受并配合畜牧、财政、审计、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本公司(养殖场)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1个月内未动工建设、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或不按照规定建设、有弄虚作假情况以及经区级2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由此导致未获得财政补助资金时均由本公司(养殖场)自行负责。

八、本公司(养殖场)保证自觉遵守廉政法规纪律要求,严肃法纪,决不做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吃请、赠送礼品等违法乱纪之事。

承诺人: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