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0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合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40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等有关要求,为示范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减少疫病发生,提高养猪经济效益,保障猪肉市场稳定有效供给,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合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全区非禁养区使用良种猪精液以人工授精方式配种的能繁母猪给予适当补贴,该项目可巩固生猪基础产能,加快生猪品种改良,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全区非禁养区内,使用了良种猪精液的能繁母猪养殖场、农业公司、专业大户、散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购买的能繁母猪保险在有效期内,且饲养的能繁母猪在申报截止时间内还在饲养。申报对象使用的生猪精液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地方优良品种。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量和补助数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给予不超过8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直补到申报主体。
五、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汇总,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后,申报单位向区畜牧兽医中心进行申报。申报后由区畜牧兽医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完成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后,区畜牧兽医中心下达项目任务。
六、申报材料
(一)报送内容
1、各镇街加强对申报主体能繁母猪数量审核,严防弄虚作假,并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主体,填写《合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2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报送。
2、申报主体单独承保的,提供有效期保险内的能繁母猪保单或存根(1份);申报主体集体承保的,提供有效期保险内的能繁母猪保单或存根并附集体投保清单(1份)。
(二)报送时间
2024年11月1日18时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申请表需报送电子件,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1室(业主申报材料1份,申请表2份),申报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033978748@qq.com。区畜牧站联系人:何双双,联系电话:42756150;区财政局联系人:邱琳,联系电话:42831123。区畜牧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区财政局农业科。
七、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附表:《合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合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地点 |
能繁母猪数量(头) |
使用良种猪精液数量(份) |
申请补助资金 |
联系方式 |
实施单位签字 |
驻片兽医签字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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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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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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