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2024年全市春夏季灭蚊行动技术指南
全市蚊类控制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环境治理为主,清除蚊虫孳生地,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制剂,控制蚊密度。
一、蚊幼控制
开展清除蚊类孳生地的群众性运动,对各种可能孳生蚊虫的水体依据孳生地性质分别采取翻、清、通、填的分类管理与处置的原则,控制蚊虫孳生。
(一)管理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
将饮用水容器、储水池、屋顶二次供水的水箱和其它功能性容器严密加盖。每3~5天彻底清洗1次家用饮用水容器、储水池;有伊蚊孳生的饮用水容器、储水池应先杀灭幼虫,再彻底清洗。种养水培植物的花瓶,每3~5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二)清除积水容器。
清除阳台、楼顶等室内外积水,清除绿化带、绿篱、灌木丛和卫生死角的垃圾、杂物等积水容器及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缸、罐等容器逐一翻转倒放,防止积水。
(三)治理竹筒树洞。
室内外闲置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字砍刀法或填堵,使其不再积水。
(四)治理废旧轮胎。
轮胎需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室外存放的轮胎用防雨布严密遮盖,若不能有效遮盖,可对废弃轮胎进行打孔、填砂等处理,必要时可以投放灭蚊幼剂处理。
(五)控制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蚊虫孳生。
可在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入口处安装防蚊装置;对于不能清除的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积水,可定期投放灭蚊幼剂控制蚊虫孳生。
(六)管理其它无法清除的积水。
对于建筑工地的坑、洼等易积水地可用泥土、黄沙等填平;对于景观水体可放养食蚊鱼或投放灭蚊幼剂控制蚊虫孳生;对于无法清除的积水,可投放灭蚊幼剂处理。
药剂选择应考虑该地区蚊幼抗性监测结果或现场灭效结果;连续几年一直使用的药剂应暂缓使用,可选择使用其它灭幼剂。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见表1。
附件:表1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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