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25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再次征求实施合川区2024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调整和耕地土壤污染监管调查项目采购相关指标意见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调整和耕地土壤污染监管调查工作。现就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25日18时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563299411@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42720038。
特此公告
附件:采购相关指标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采购相关指标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服务内容
按照统一的动态调整工作方法对行政区域内所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重新评价,更新境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涉及龙市镇、钱塘镇等14个镇街28个区域,面积共112.5km²。项目服务主要需求:
(一)信息调查
①资料收集
收集调查区的自然环境资料、调查和监测数据、污染源信息等,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环境资料、土壤环境质量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和产业分布资料。
②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农产品生长等情况,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和验证。可通过异味识别、航拍、照相、现场笔记等方法初步记录地块污染情况,踏勘期间可采用便携检测分析设备进行测定。
(二)样品采集
采集的样品包括调查区内耕地土壤、农作物及各类污染源。本次工作共采集样品约1152件,其中:表层土壤样品460件、深层土壤样品116件、农产品460件、农业投入品50件、大气沉降样品6件、灌溉水20件、底泥20件、畜禽粪污20件。
①表层土壤。表层土壤点位布设与采集方法参考《重庆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总体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在耕地集中连片且污染问题严重区域按75-375亩/点进行布设;在耕地相对分散且污染问题中等区域按375-1500亩/点进行布设。现场确定计划采样点位后,以确定点位为中心划定采样区域,采用双对角线法、梅花法、蛇形法、棋盘法等方法采集分样点,每个分样点采样方法与单独样品采集方法相同,5点采样量基本一样,共计采样量不少于2000g。
②深层土壤。深层土壤样品按表层土壤点位数量25%的比例进行布设,且深层土壤样品原则上与表层土壤点位保持一致。深层土壤采样使用专门的土钻等采样工具单点采样,当采样中遇到碎石较多时,可在附近另行掘进采样或采取人工开挖的办法采集样品。采集过程中应防止上层土壤的混入。样品应自规定的起始深度(120cm)以下连续采10-50cm长的土柱,应避免采集基岩风化层,若符合要求的土层太薄或达不到深度规定时,应同点位多次采样,土壤样品总量不少于1000g。
③农产品。农产品点位布设与采集方法参考《重庆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总体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与土壤样品协同采样,即与土壤样品同点位采样。采集农产品可食用部分,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
④大气沉降。大气沉降点位布设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中相关规定,根据污染企业大气沉降影响范围,以污染企业为中心,按放射状布设大气沉降点位。样品采集方法主要参照《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1994)及《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 0289-2015)。
⑤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样品采集参照《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中相关要求,以行政边界、土壤类型、出露地层等为依据划分若干个调查单元,在调查单元内选择2-4个具体田块,分散到农户家采集,并到乡镇农资站等销售点,对各品类肥料、土壤调理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集中采样并了解施用范围和年施用量,重点关注磷肥、复合肥、有机肥等。
⑥灌溉水。灌溉水样品采集参照《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中相关要求,根据灌溉水天然水源或人工水源分布情况,选择在水系入口或渠首、渠中和灌溉口处布设样点;在地表灌溉水网发达地区,在已有监测资料基础上均匀布点,采样点选在水流平缓、冲刷作用较弱的地方,采样点按两岸、近岸与中心布设。
⑦底泥。在采集灌溉水样品的同时对底泥进行协同布点采样,在因含砾石等杂物无法采集预定样品时,适当移动原定采样点后做好相应记录。
⑧畜禽粪污。畜禽粪污样品采集参照《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对于无规模化养殖区域,每个调查监测区域内选择2-4个具体田块,分散到农户家采集;对于存在规模化养殖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3-5个规模化养殖场对畜禽粪污开展全面调查监测。
(三)分析测试。本次各样品分析指标围绕查明调查区土壤污染现状、土壤污染成因及农作物重金属含量进行选择,各样品分析指标如下。
监测对象及指标
监测对象 |
监测指标 |
用途 | |
表层土壤 |
一般表层土壤 |
pH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查明调查区土壤污染现状 |
表/深层联合土壤 |
pH、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氧化物(ZnSiO2、Al2O3、K2O、Na2O、CaO、MgO、Fe2O3、MnO、TiO2)和重金属可提取态(Cd、Hg、As、Pb、Cr) |
分析调查区土壤污染成因 | |
深层土壤 |
pH、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氧化物(ZnSiO2、Al2O3、K2O、Na2O、CaO、MgO、Fe2O3、MnO、TiO2)和重金属可提取态(Cd、Hg、As、Pb、Cr) | ||
农产品 |
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查明调查区农作物重金属含量 | |
大气沉降 |
pH、降雨量、降尘量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分析调查区土壤污染成因 | |
农业投入品 |
pH、投入量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
灌溉水 |
pH、灌溉量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
底泥 |
pH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
畜禽粪污 |
pH、施用量和重金属元素(Cd、Hg、As、Pb、Cr) |
(四)综合研究
①调查区耕地质量状况评价。根据监测数据,按照《重庆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总体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对调查区耕地进行分类,进一步摸清区内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
②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根据土壤及污染源监测数据,结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区域地质信息,针对调查区重点污染源,确定调查区主要污染问题,重点分析调查区土壤污染迁移途径和方式,对土壤污染成因进行分析。
(五)成果集成
提交合川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工作报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技术报告》相关图件和数据库,具体要求参照《重庆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总体实施方案》。
注:具体以《重庆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技术指引(试行)》要求为准。
三、付款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五、实施地点
合川区范围
六、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30%)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
2 |
服务 部分(37%) |
工作方案(20%) |
目标任务(5%) |
5 |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任务综合评比,评审因素包括:(1)正确理解并分析项目背景、现状;(2)正确理解并分析项目目标任务。阐述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工作区环境状况及污染源特征(5%) |
5 |
投标人须详细阐述工作区地形、地貌、地址、气象、水文、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污染源分布、污染源特征等内容。阐述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
技术要求和工作方法(10%) |
10 |
投标人须详细阐述项目“现场查勘和访谈、样品采集、样品测试分析、报告编制、专家咨询”等环节工作方法及工作手段。阐述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 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
人员配备、进度安排与保障措施(17%) |
17 |
投标人为本项目人员配置、工作进度安排以及保障措施情况。 1.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大类(如地球化学勘查、物化遥地质、水工环地质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仅具有环境大类(如地球化学勘查、物化遥地质、水工环地质等)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项目组成人员:具有农学、食品学类、生态学、环境工程、地球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地质学专业,每具备1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7分。 本项最高得17分。 |
1.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近1年(不含当月)供应商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人员可具有多个专业证书。 | |||
3 |
商务部分(33%) |
资质要求(18%) |
10 |
供应商具备检测实验室,且能出具CMA检测资质证书,并具有土壤和农产品的检测能力,得10分。 |
提供CMA资质证书、资质认证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每参加1次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且“农产品中重金属”和“土壤中重金属”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不包括补验合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5 |
供应商获得由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保护中心颁发的“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的得5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实验室仪器设备基本要求(5%) |
5 |
投标人同时具有T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AFS(原子荧光光谱仪)、XRF(X射线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以上5种设备的得5分;每少提供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业绩(10%) |
10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地市级及以上从事过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或动态调整项目的,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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