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19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五、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个方向,根据自愿原则,向区农业农村委相应产业科(站)提出创建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审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委各产业科(站)对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三)综合评定。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编写方案。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站)指导拟推荐创建主体编写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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