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7-25 | [发文时间] | 2023-07-25 |
[标 题] | 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等文件要求,合川区就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存栏100—3000头)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应用先进技术,减低生产成本。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
1.种植养殖设施设备建设和升级。重点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资源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兼顾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
2.应用先进技术。支持精准饲料营养、健康养殖、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等。
3.支持品种改良。重点支持良种奶牛引进、奶牛冻精购置、选种选配等环节。
4.加强技术服务。重点支持奶品质检测、生产效益评估、组织技术服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地组织实施,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四)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财政补助。
(五)补助标准
中央资金对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50%。中央补助资金中,重点用于种植养殖设施设备建设和升级、先进技术和品种改良及社会化技术服务等方面。
(六)建设期限
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二、申报材料
(一)报送内容
1.《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3份。
2.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件《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汇总表》(附件2)2份和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初审合格的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区畜牧兽医中心及财政局。
3.申报条件要求的各项材料(项目资质材料)各3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评手续(备案登记表或环评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不做成塑胶形式)。
(二)报送时间
2023年7月28日12点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其中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1室(业主申报材料两份,汇总表一份),和区财政局423室(业主申报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
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邮31748592@qq.com。
区畜牧站联系人:李小姝,联系电话:42750892(办公室201)。
区财政局联系人:邱琳,联系电话:42831123(办公室423)。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公示申报评审制,申报本项目补助的环节未重复享受其它政策补助。
2.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项目资金总量安排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3.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并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应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5.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6.《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备案汇总表》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
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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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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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签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评审内容: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评审地点:
评审时间: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请项目资金补助环节未享受过其他项目资金补助,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镇街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合川区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备案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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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行(产)业分类 |
备注 | |
1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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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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