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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845/2024-0010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10-20 [发文时间] 2024-10-20
[标 题]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示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渝合农(农产品)罚〔2024〕1号

重庆市合川区溪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做出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300元整(大写:叁佰元整)。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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