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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845/2024-0007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4-09 [发文时间] 2024-04-09
[标 题]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处罚决定公开(2024年4月9日)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渝合农(农药)罚〔2024〕2号

合川区乐大银农资经营部

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处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解除扣押财物清单的农药90袋;

2、没收违法所得64元(大写:陆拾肆圆整);

3、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圆整)。以上罚没款合计2064元(大写:贰仟零陆拾肆圆整)。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04月03日

渝合农(农药)罚〔2024〕3号

合川区沙鱼镇赖普强农资店

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处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解除扣押财物清单的农药产品;

2、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圆整)。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04月08日

渝合农(种子)罚〔2024〕1号

合川区国川种子经营部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圆整)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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