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42R/2024-00112 | [发文字号] | 合川民发〔2024〕12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0-14 | [发文时间] | 2024-10-14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中期评估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
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盐井街道、大石街道、钱塘镇、龙市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民政办及重庆市合川区三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相关规定和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决定对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中期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10月
二、评估地点
1.实地评估地点: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盐井街道、大石街道、钱塘镇、龙市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10个项目实施地
2.集中评估地点:合川区民政局大会议室或区级指导中心
三、评估对象
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四、评估主体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五、评估内容与权重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号:HCQ23C00084)要求,评估主要从服务指标、服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占比为 90%、10%。评估等次:综合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90分(含 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90 分为良好、70分(含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评估流程
(一)发布通知。根据相关要求和安排发布评估通知。
(二)准备资料。项目承接单位收到评估通知后,根据通知安排评估事宜,准备评估资料,包括准备相关服务记录材料、计划、宣传统计资料等。
(三)项目自评。承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项目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四)实地评估。评估组成员到合阳城街道等10个镇街项目执行地实地开展半结构访谈,评估项目执行情况。
(五)现场评估。项目承接单位采用 PPT 或视频的形式向评估组呈现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过程、效果等,同时做相应的陈述报告。评估组成员根据评估指标,结合项目展示情况和档案资料等对项目进行评估。
(六)结果分析。对调查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根据各类信息、资料、数据和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公布评估结果,完成评估。
七、评估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
1.按项目评估评分标准(见附件2)准备相关资料供评估组查阅。
2.现场评估时,按项目评估指标呈现相关资料,并在应盖章位置加盖公章。如:自评报告纸质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估组
1.评估组由区民政局社事科、规财科、机关纪委以及项目服务镇街民政办代表各1人。
2.按规定时间开展评估。
3.评估结束后及时出具项目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
(三)评估纪律
1.项目承接单位不得向评估组成员赠送礼品、有价证券、红包等,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置。
2.评估组成员要认真听取报告,详细查阅资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3.评估组成员不得接受被评估单位的礼品、有价证券、宴请和红包等,一经发现有违规、违法情况,上报项目购买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4.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评估组成员通过正常渠道予以反馈。
(四)注意事项
1.被评估单位、被评估项目不具有接受二次业务、财务评估的机会,评估结果均依据评估现场呈现的情况确定。
2.被评估单位务必重视此次评估,所有的评估结果均会为项目购买方确定后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式与合作单位的选择提供依据。
八、联系方式
项目购买方: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联系人:彭欣 023-85183745
附件:1.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自评报告
2. 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评分表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2023年度合川区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
服务项目
中
期
自
评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执行单位:
填 报 日 期: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为评估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重要依据,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本报告中,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截止日期为项目结项时间。
三、为保证报告的统一规范,请勿对表格内容进行修改。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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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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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 执行地区 |
街道(镇)社区(村)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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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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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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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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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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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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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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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配置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学专业及学历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等级 |
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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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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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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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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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 ||||||||||||||
服务类别 |
项目全年指标 |
完成指标 |
完成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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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金使用情况 | ||||||||||||||
已支出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已支出金额(万元) |
支出百分比 | |||||||||||
服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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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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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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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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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服务设备及氛围营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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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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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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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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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使用 情况 |
若无配套资金,填“无” | |||||||||||||
八、综合成效评估 | ||||||||||||||
项目成效达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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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经验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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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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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及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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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会评价及相关新闻报道 | ||||||||||||||
报道情况 |
报道时间 |
报道媒体 |
报道标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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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联系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中期评估标准
序号 |
评估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打分 | ||
1 |
服务指标 |
90分 |
阵地打造 (15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完成1个精康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不少于6万元),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10个镇街精康服务站的阵地建设(不少于6.8万元)和21个社区康复点的阵地建设(不少于8万元),得10分;基本完成的(8-9个精康服务站,20-21个社区康复点),得8-9分;完成较差的(精康服务站阵地建设数量≦7,社区康复点阵地建设数量≦19),得1-7分(按完成比例计算);未完成的,得0分。 |
(一)中心阵地建设: 1.制度上墙类:“区级指导中心”标识牌1个、上墙制度≥4块。 2.氛围营造类:精康系统、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3.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专家展示、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4.房租水电类:据实产生。
(二)钓鱼城街道阵地建设: 1.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2.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3.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钓鱼城街道社区康复点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6块、上墙制度≥18块、功能分区≥2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三)合阳城街道阵地建设: 1.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2.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3.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合阳城街道社区康复点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7块、上墙制度≥21块、功能分区≥28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四)南津街街道阵地建设: 1.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2.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3.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南津街街道社区康复点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6块、上墙制度≥18块、功能分区≥24个。 2.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五)大石街道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羽毛球拍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六)龙市镇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七)盐井街道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羽毛球拍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八)渭沱镇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九)双槐镇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十)钱塘镇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十一)太和镇阵地建设: 1.硬件物资类:空灵鼓≥4个、非洲鼓≥4个、烤箱1个、电煮锅1个、烘焙套装1套、沙盘1个、羽毛球拍1套、解压速度球1套、解压玩具1套、功能棋1套、握力器1套、木插板训练器1套、拉力器1套。 2.制度上墙类:“渝康家园”标识牌1块、上墙制度≥4块、功能分区≥4个。 3.氛围营造类:用于服务开展所需的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产品等。 4.宣传展示类:项目宣传册、服务动态展示、服务品牌展示、文创周边等宣传广告物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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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3分) |
①完善合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度1套②科学制定《工作指引》③完善统一专业服务资料模板并指导全区各站点使用,得3分;基本完成的(前面3项指标完成2项),得2分;完成较差的(前面3项指标完成1项),得1分;未完成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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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建档 (10分) |
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盐井街道、大石街道、钱塘镇、龙市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10个镇街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率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对患者进行动态跟踪服务,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建立动态信息台账1份。开展探访服务不少于50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得10分;基本完成的(建立动态信息台账1份,探访人数占比和建档率介于80%和100%之间),得8-9分;完成较差的(建立动态信息台账1份,探访人数占比和建档率低于80%)的,得1-7分(按完成比例计算);未开展的,得0分。 |
1.建档: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率100%; 2.钓鱼城街道≥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3.南津街街道≥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4.合阳城街道≥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5.盐井街道≥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6.大石街道≥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7.钱塘镇≥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8.龙市镇≥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9.双槐镇≥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10.渭沱镇≥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11.太和镇≥50人次,提供探访记录、图片和患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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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 (20分) |
开展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家庭功能提升等各类康复服务次数不少于228次,其中: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大石街道、龙市镇精康服务站全年开展康复服务次数各不少于24次;盐井街道、钱塘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精康服务站全年开展康复服务次数各不少于12次;钓鱼城街道鼓楼街社区、南津街街道东津沱社区、合阳城街道立石子社区和锦城路社区全年开展康复服务次数各不少于12次,得20分;基本完成的(完成次数占总次数比率介于80%和100%之间),得16-19分;完成较差的(完成次数占总次数比率低于80%),得1-15分(按完成比例计算);未开展的,得0分。 |
1.钓鱼城街道≥24次、钓鱼城街道鼓楼街社区≥12次; 2.南津街街道≥24次、南津街街道东津沱社区≥12次; 3.合阳城街道≥24次、合阳城街道立石子社区≥12次、合阳城街道锦城路社区≥12次; 4.大石街道≥24次; 5.龙市镇≥24次; 6.盐井街道≥12次; 7.钱塘镇≥12次; 8.双槐镇≥12次; 9.渭沱镇≥12次; 10.太和镇≥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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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9分) |
专家人才队伍 (4分) |
组建一支“精康融合行动”专家指导组(人数≥20人),服务队伍包含精神科(全科)医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等专业人才,在精康中心完成专家宣传和服务展示;专家指导组开展精康领域主题培训不少于3次,得4分;基本完成的(完成专家宣传和服务展示,开展2次培训),得3分;完成较差的(完成专家宣传和服务展示,开展1次培训),得1-2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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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才队伍 (5分) |
①组织人才培训不少于2场②各康复站点相关从业人员接受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5小时③组织从事评估转介的社会工作者参加精神障碍康复需求评估能力培训至少1次,提供培训记录和证明④实施“川渝合作”行动,组织行业交流1次,得5分;基本完成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3项),得3-4分;完成较差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1-2项),得1-2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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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使用(5分) |
购买参照或相当于《重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全区精康服务站点规范使用该系统;完成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盐井街道、大石街道、钱塘镇、龙市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10个镇街辖区内康复站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对象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共享,得5分;基本完成的(购买了系统,完成8-9个镇街的信息收集和整合),得3-4分;完成较差的(购买了系统,完成镇街的信息收集和整合的数量≦7),得1-2分;未开展的(未购买系统,未开展镇街信息收集和整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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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评估(3分) |
①建立转介机制,完善转介流程,实现站点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快速转介,面向全区从事评估转介的社会工作者提供精神障碍康复需求评估能力培训不少于1次②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精康服务站开展集中转介评估各不少于1次③指导全区各站点在重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转介服务合计不少于20人,得3分;基本完成的(前面3项指标完成2项),得2分;完成较差的(前面3项指标完成1项),得1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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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2分) |
组建一支由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人数≥30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得2分;基本完成的(志愿者队伍人数和服务对象人次数占比介于80%和100%之间),得1分;完成较差的(志愿者队伍人数和服务对象人次数占比介于80%和100%之间占比低于80%)或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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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康宣传 (5分) |
①举办全区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人数≥200人)不少于2场②制作项目宣传册、宣传单不少于1种,不少于4000份;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宣传、精神卫生常识宣教、心理讲座等,③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合阳城街道、大石街道、龙市镇各不少于2场④盐井街道、钱塘镇、双槐镇、渭沱镇、太和镇各不少于1场,得5分;基本完成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3项),得3-4分;完成较差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1-2项),得1-2分;未开展的,得0分。 |
1.钓鱼城街道≥2场 2.南津街街道≥2场 3.合阳城街道≥2场 4.大石街道≥2场 5.龙市镇≥2场 6.盐井街道≥1场 7.钱塘镇≥1场 8.双槐镇≥1场 9.渭沱镇≥1场 10.太和镇≥1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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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链接(3分) |
联系社会组织(≥3)、爱心企事业单位(≥3)、政府部门(≥2)到项目实施地开展服务,并做好资源链接及服务开展记录,得3分;基本完成的(联系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事业单位分别为2家,联系政府部门1家),得2分;完成较差的(联系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事业单位分别为1家,联系政府部门0或1家),得1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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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记录(3分) |
面向全区站点完成2次以上巡诊和一对一技术指导,2次以上集中督导记录,记录包含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以及督导建议等;所有督导记录均应有社工和督导亲笔签名,得3分;基本完成的(完成2次巡诊和一对一技术指导和1次集中督导记录,或完成1次巡诊和一对一技术指导和2次集中督导记录),得2分;完成较差的(完成1次巡诊和一对一技术指导和1次集中督导记录),得1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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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月报(2分) |
提供区级“精康融合行动”工作动态月报6份,得2分;基本完成的(月报数量=5份),得1分;完成较差的(月报数量≦4份)或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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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10分) |
①市级(含)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②区级媒体报道不少于8次③依托“合川社工”微信公众号发布“精康融合行动”工作动态不少228次④向区民政局提供经验性信息不少于4条,被市民政局或区委区政府采用不少于1条,得10分;基本完成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3项),得8分;完成较差的(前面4项指标完成1-2项),得1-7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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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管理 |
10分 |
人力资源管理 (3分) |
配备项目约定的6名全职项目社工,全职社工须长期驻点,相关专业人员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方法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得3分;基本完成的(配备项目约定的6名全职项目社工,项目工作人员调整1人),得2分;完成较差的(项目工作人员调整超过2人),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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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4分) |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规范,财务会计审计合格,得4分;基本完成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比较规范,财务会计审计合格),得3分;完成较差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规范,财务会计审计合格),得1-2分;未完成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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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 (3分) |
完善计划、总结、宣传等方面的项目资料,且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全面,得3分;基本完成的(项目资料比较完善、完整、真实、全面),得2分;完成较差的(项目资料完善、完整、真实、全面情况一般),得1分;无项目资料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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