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42R/2022-001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7-22 | [发文时间] | 2022-07-22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敬老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文件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32 |
财政预算资金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载明“消防维保”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依据)。从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维保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行业从业资格证(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扫描件,并附上人员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 应急〔2019〕88号)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投标人须为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企业;(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企业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近三年内有养老院或敬老院维保工作业绩至少一件及以上;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及出具发票扫描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维保对象
全区34家敬老院(名单附后)
(二)维保内容
项目内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重庆市合川区34个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常规维护及保养,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维修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通讯广播系统、灭火器等。
2.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月、季、年度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并每季度单独出具一次检查报告;每次至少2名及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3.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消防检查时如发现隐患及时书面告知业主更换和维修,如检查中未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导致发生消防事故,经专业机构认定后由维保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维修服务:消防系统中的材料、设备达到产品的正常使用年限或者非正常损坏消防系统需要大量维修或大量更换材料时,所有设备材料及人工费等均由业主方(敬老院)负责,需更换消防设施设备,业主方(敬老院)既可联系维保单位更换采购,也可自行采购有资质、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由维保单位负责更换、安装、调试。
(三)消防维保服务总体要求
1.消防维保执行标准及验收规范: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如重庆市公安消防局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守则》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等。
2.维保单位须按照以上规范对上述范围内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定期向区民政局和消防应急救援支队报告上述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按国家有关的消防维保规定,每月底定期出具符合消防机关相关要求的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两份),并及时报送区民政局。
3.维保单位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制订维修保养工作计划报民政局备案,并按工作计划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4.根据维保对象开展“初查”、“月检”、“季检”、“年检”、“适时维修、保养”等维保服务工作,每次维保服务工作后须向业主出具维保报告并填写《记录表》一式2份,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每月25号之前向民政局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服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5.对消防报警点位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保证消防点位测试每半年全覆盖一次,设备设施完好率达100%,并按规范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和做好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6.如遇特殊时期(如上级检查、大型节假日或有重大活动安排时,维保单位须根据民政局通知提前两天对重要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到现场值守,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7.对于突发故障,维保单位在收到突发故障的维修通知(专人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或微信通知或书面通知)后,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拿出解决方案,并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予以处理解决(一般故障1小时内解决,较大故障2小时内解决)。消防主机(包括电源部分)如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须在24小时内提供代用设备;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故障须及时报告并与民政局共同协商处理。每次维修由维护人员填写维保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存一份,作为工程维护档案,以备查阅。
8.维保单位应完善售后服务网络:针对本项目须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组织及人员,能够快速、及时响应要求,以实现全面快捷跟踪服务之承诺。维保单位质检部、维修服务部应定期电话回访和每年2次免费上门回访,建立售后服务投诉受理机制,随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保证服务措施到位。
9.须承担对敬老院消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力配合并协助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演习、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每年负责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不少于2次。对属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敬老院相关人员进行“户籍化”系统的录入指导。
10.维保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维保单位负责。
11.维保单位须保证维保资质持续有效。若出现资质未年检或被撤销的情况,维保单位除须及时通知民政局。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天。
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主合同签字生效后,中标单位再与34个敬老院所在镇街分别签订敬老院消防维保合同,明确敬老院消防维保具体事宜。在收到维保单位与34个敬老院所在镇街签订的合同和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根据镇街敬老院消防验收情况,15日内支付消防维保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85183318
地 址:合川区行政综合大楼A区534室
七、其他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一)评选标准
价格(40分)、技术部分(36分)、商务部分(24分)、本项目评标委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2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二)评标方法
第一条评标程序:
评标小组成员先审核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确定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格。
评标小组成员对经资格符合的投标单位的服务方案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第二条计算各评分程序。评标小组根据本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定量评分,由评委分别进行独立打分,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五位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平均得分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应按评标小组的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高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原则上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作为本工程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确定最终的中标人。若中标人弃权,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前三名均放弃,则重新招标。若出现得分相同者以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实施方案得分高者为第一名。
第三条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应在全体评标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分值一经得出,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四条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九、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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