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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条件?

2025-11-18

答: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关于《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核心政策问答

2025-08-27

答:关于《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核心政策问答问题一:《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立足合川区城乡实际,坚持边界清晰、多元协同,分区分层、分类分龄,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切实加强和改进辖区“一老一幼”服务工作。问题二:《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全区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提升,力争“一老一幼”服务工作达到全市一流水平。问题三:《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主要从哪几方面体现了迭代升级?答:《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立足政策的精准性、可及性,注重对已有措施进行优化升级。一是持续深化老年食堂建设和助餐助浴助洁服务,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为有意愿接受助洁服务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开展助洁服务。二是扩展老年大学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国有资产和闲置社会资源等开办老年大学,鼓励各镇街依托现有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大学(学校)。三是深化探访关爱制度,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实行定期探访关爱。问题四:《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从哪几方面注重了改革创新?答:《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注重数字赋能,推动工作机制、方式、手段优化提升。一是明确推动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智能化,实现老年人大数据识别、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二是突出数字化建设,将“一老一幼”服务纳入数字重庆建设规划,推广运行“渝悦·养老”云平台,推进托育服务应用场景,实现全区“一老一幼”一网统管。三是注重利用存量设施或闲置资源,培育壮大民办养老机构、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老年食堂和老年大学、增设普惠性托育服务点。问题五:《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从哪几方面体现了强化协同配套?答:《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坚持多跨协同、各方合力,更好联动部门资源,持续深化“一老一幼”服务。一是协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有序扩大享受人群,探索研究筹资办法,合理确定待遇标准。二是促进医养康养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预约就诊和老年人术后康复双向转诊通道。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四是协同发挥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托育机构作用,共同打造医育结合联盟。

临时救助对象有哪些?

2025-07-14

答: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三)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50号)执行。对于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服务类社会救助?

2025-04-29

答: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街、村居提出需求,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身份匹配相应政策和资源进行协助申请和办理。

什么是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评估分为哪些等级?

2025-02-05

答: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临时救助对象有哪些?

2024-11-08

答:答: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重庆市关于疾病应急救助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火灾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2024-08-26

答: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村(居)务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2024-06-26

答: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4-03-21

答:

临时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2024-03-19

答:    临时救助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根据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实施临时救助时,要着眼解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充分考虑各种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救助标准。原则上同一家庭(或个人)以同一事由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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