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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442R/2026-0002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载体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2-28 [发文时间] 2026-02-28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依法承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年人、残疾人供养等相关工作。

2.承担照顾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疾病预防、心理疏导、医疗、康复保健、安全保障等工作。

3.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牵头开展区域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4. 贯彻落实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牵头协调本辖区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为镇街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5. 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承担困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6.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宣传,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7. 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

监护等存在监护困境的儿童实施收留、抚养等临时监护,提供生活照料等综合保障。

8. 为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9. 承担接收社会款物捐赠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加挂重庆市合川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为区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置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专职副书记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2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0.59万元。收入较2025增加1016.57万元,主要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00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26.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6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6万元,其他支出320.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增加1016.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2.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38.71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6.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6.19万元,比2025增加95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71万元,比2025减少2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主要用于保障区福利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44.48万元,比2025增加977.15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已完工,按工程进度,需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59万元,比2025增加61.56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已完工,按工程进度,需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2025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4万元,2025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5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44.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小杨  联系方式:023-427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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