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42R/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2-28 | [发文时间] | 2026-02-28 |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殡葬事务所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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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殡葬事务所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殡葬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 落实殡葬改革相关措施,承担规范殡葬市场事务性服务工作。
3. 开展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业务工作。
4. 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区丧葬用品市场发展,承担规范治丧秩序、整治治丧环境相关事务性工作。
5. 承担遗体火化环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具体事务工作,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
6. 为丧家提供遗体处置、殡仪、骨灰安葬安放、丧葬用品服务。
7. 承担国有殡葬场所、设施、殡仪业务用车的维护。
8. 承担殡葬信息管理维护,推进殡葬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9. 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单位为区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编制7名,现有在职在编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4.44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637.79万元,主要是区殡仪馆收回管理经费拨款增加368.53万元,市级下达殡葬事业发展经费拨款增加26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4.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9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637.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13.9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44万元,比2025年增加6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7万元,比2025年增加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806.07万元,比2025年增加61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殡仪馆收回管理经费拨款增加368.53万元,市级下达殡葬事业发展经费拨款增加262.2万元等,主要用于区殡仪馆运行维护管理、火化设备改造、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殡葬事务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3万元,比2025年增加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非必要不进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82万元,比2025年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公务车辆3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99万元,比上年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录用1人,调入1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5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6.5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6.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殡仪专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娄云嫣,联系方式:023-8518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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