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42R/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载体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3-04 | [发文时间] | 2025-03-04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 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镇街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5. 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全区婚俗改革。
6. 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拟定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殡葬改革。
7. 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
8.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 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
10.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 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办法,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 负责全区民政执法与监督。
13.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区民政局设6个职能科(室):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后勤保障、会务、档案、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拟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息宣传,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规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民政局系统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执行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区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镇街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区老龄委办公室)。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执法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民主法治建设,承担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法规审查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养老、殡葬、救助、地名等民政领域综合执法。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监管,牵头民政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承担养老、殡葬、救助、婚登等行业和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工作。
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和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97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76.5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276.75万元,主要是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经费增加807万元、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拨款增加272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975.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40.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5万元,其他支出217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276.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66.6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12万元,比2024年增加6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61.38万元,比2024年增加5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经费增加100万元等,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6.5万元,比2024年增加12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经费增加807万元、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拨款增加272万元等,主要用于老年食堂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整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3.45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2025年办公用房搬迁,原来预算至机关事务中心的伙食费调整为预算至民政局。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3.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61.3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瑞雪,联系方式:023-851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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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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