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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442R/2024-000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载体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合川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2-23 [发文时间] 2024-02-2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关事务性工作。

2.参与拟定我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3.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相关工作。

4.负责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救助中心(挂重庆市合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牌子)是区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编制数17名,设置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现有在职人数15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5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4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8.61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3997.52万元,主要是分配的提前上级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城乡低保经费拨款减少3208.01万元临时救助拨款减少327.43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52.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30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55万元其他支出108.6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3997.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000.8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43.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43.57万元,比2023减少403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4万元,比2023年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以及工资正常调档升级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984.93万元,比2023减少40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分配的提前上级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经费拨款减少等,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两补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61万元,比2023年增加33.86万元,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量增加,下达相应的基金预算增加以及区级福彩公益金分成中安排守护童心关爱服务试点项目,主要用于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以及守护童心关爱服务试点。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42万元,比2023年减少3.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比2023年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79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因考虑到办公室搬迁问题预算了食堂伙食费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984.9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志姣联系方式:023-8518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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