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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22D/2025-0002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林业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林业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12-12 [发文时间] 2025-12-12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意见

合川府办发〔2015〕34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一心两区一走廊”功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为总任务,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经验,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质量,有效治理水土流失,为建设合川生态屏障、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更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不还林,由农民自己决定。各镇街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把退耕还林与推进农民增收相结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2.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结合我区“一心两区一走廊”功能布局,抓好农业产业布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不限定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重在发展特色经济林木。

3.严格范围,稳步推进。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1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对退耕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由各项目镇街会同国土部门共同认定。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之前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要根据流域、区域的特点,合理安排规模和进度。

4.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总体目标。

2020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规模,规划实施好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完善政策

(一)补助政策。

1.种苗造林费。种苗造林费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用于造林和补植的种苗费开支。种苗造林费在造林第1年验收合格后,采取报怅制方式授付给退耕还林户。

2.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国家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经验收合格后,分3次直补兑现到退耕还林户,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

(二)配套政策。

1.在保障退耕农民合法利益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进行集中规模经管。重点推行业主承包、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并通过签订合同,约定政策兑现、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内容。合同书需报镇街备案。

2.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间种豆类等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退耕地暂不扣减种粮直补。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

3.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根据退耕还林现状和森林经营目标,科学制订森林经营方案,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管,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4.退耕后首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我市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分别纳入中央、市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5.统筹安排中央、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用于退耕后改善基础设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退耕户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计划管理。

1.编制退耕还林总体实施方案。根据市级总体实施方案,区林业局会同区国土房管局,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合川区退耕还林总体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报送市发改、财政、林业、国土部门审核。

2.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区林业部门根据计划下达情况按造林作业设计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面积核实采用GPS进行测量,以村为单位测量到小班地块,树种选择要因地制宜,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农户意愿确定。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交国土部门进行复核后,上报市林业、国土等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根据重庆市批准的年度实施方案,区林业局牵头,项目镇街和国土部门配合,及时将符合退耕条件的坡耕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国土部门将退耕范围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实地与图上一致。各镇街要注重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宣传解释,做好规划引导,收集群众意愿,组织农户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在此基础上,及时将年度计划任务下达到各镇街。

(二)加强建设管理。

1.扎实开展作业设计。区林业局依据批准的年度实施方案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及时开展作业设计,把工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2.组织分摊面积。作业设计完成后,镇街组织村社和农户将面积丈量分摊到户,并勘验四至界线,做好林权证颁发基础工作,面积分摊结果要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小班地块面积,农户分摊面积和造林树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街将分摊结果用纸质和电子资料形式报区林业局。

3.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各镇街按照统一制定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范本,与退耕农户签订合同,明确退耕范围、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助金额以及完成时间、质量要求、验收与资金兑现时间、管护责任等。退耕还林地流转的,农民与流转后业主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应报当地镇街人民政府备案。

4.加强种苗管理。区林业局要做好种苗建设规划,抓好种苗和采种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壮苗。退耕还林所需种苗,采用退耕还林户自行育苗、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所用种苗必须达到国家或省有关标准,并具备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种苗标签。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

5.严格造林施工管理。批复后的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是工程建设和开展检查、验收、审计、监测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项目镇街要严格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退耕户开展造林施工,严格工序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6.搞好工程检查验收。造林施工结束后,项目镇街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区林业局。区林业局牵头,组织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区级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质量标准,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验收。检查验收结果是兑现政策补助的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小班地块面积,农户分摊面积、造林树种、补助金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兑现政策补助。退耕后第1、2、5年开展区级自查,第1年由区林业局对还林面积、成活率进行验收;第2年由区林业局会同国土部门开展对还林面积、成活率、土地变更进行验收5年由区林业局对还林面积、保存率进行验收,并作为工程竣工依据。市级复查在退耕后第3年进行,由市林业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实施,按比例抽取一定的面积,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逐步检查。

7.资金管理和政策兑现。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政策兑现要严格遵循“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金补助分5年三次兑现,现金补助的兑现由财政部门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以银行打卡的方式直接兑现给退耕户。

8.档案管理。项目镇街、林业、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包括文字、表格、图片、影像等资料,归类建档,形成完整的工程管理、技术和财务档案,专柜存储管理。

9.后续管理。退耕还林国家核查合格后,林业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向退耕农户颁发林权证,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林地管理。镇街政府要组织农户加强退耕地的抚育管理,防止牛羊践踏和人畜破坏,以迎接市级和国家的检查。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行集体统管、联户共管、委托代管、流转管护等有效形式。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一轮退耕还林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目标和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责任主体,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镇街制度,区政府与各项目镇街签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项目镇街要将工程建设据在重要位量,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及项目镇街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和年度计划任务的综合平衡,区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检查验收和监测考核。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提供1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基础资料,按规定调整25度以上基本农田为非基本农田,协助检查验收和监测考核。区财政局负责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和区级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审计局负责退耕还林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项目镇街负责组织退耕农户开展面积分摊造林施工和成果巩固,并会同国土所确认退耕范围是否为基本农田。相关部门和项目镇街在强化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三)加强科技支撑。

各级科研院校和林业、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要结合退耕还林实际,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优化与示范、标准制定与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广大退耕业主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良种良法,努力提升退耕还林建设质量和水平,巩固退耕还林成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退耕还林效益检测及结果应用工作,为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质量效益提高提供科学依据。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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