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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党组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12来源:区林业局

2024年,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区实施方案,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合川委法〔20222、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4〕36号)要求,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适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林业局党组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报告、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6次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6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林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简政放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119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步公开办事指南,目前基本达到以项目最细、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材料最少和办事最方便的要求。将采伐集体林木蓄积10立方米以下的,已委托镇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基本实现林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零材料”办理。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使监管到位不越位。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管目录清单领取、检查实施清单的领取和编制。我局共领取“对森林资源的监管”等监管目录清单9项,领取和编制“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等实施清单12项,并完成发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违法行为,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减少行政处罚对违法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3项“川渝通”事项落地见效。提升“渝快办”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将林业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网审效率。及时公开有调整、有变化的行政许可事项。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民生项目的涉林审批,靠前服务,专人跟进,高效办理。面向乡镇大力推广普及使用林木采伐APP,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监管规范性文件的拟制,拟定《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合川府发〔2024〕10号)。依法依规拟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严格遵守《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决策重大行政事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主动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机关内设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本单位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对法律顾问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按期开展年度考核。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相关要求对本部门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中的主体信息进行维护确认,对相关人员权限按要求进行配置对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并对人员信息进行录入确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事项认领、划转等工作,我部门已完成执法事项认领共计157项,其中包含行政处罚事项144项,行政检查事项10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全面梳理现行林业法律法规中乡镇(街道)法定林业行政执法事项2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梳理基层执法行为和场景,并赋予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事项4,落实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量化目标成效,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有序落地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翻看案卷等方式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牵头,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工作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单位共立涉林行政案件32件,结案22件,在办案件9件,移送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办结案件中,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0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完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严格落实《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规范地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行政执法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裁量统一。根据国家及全市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种类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装备配备和操作技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六)夯实治理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单位领导出庭应诉制度,选好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的应诉辅助作用。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抄送区司法局。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及时收集分析涉林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规范移交转送程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做好林场天保一次性安置人员信访积案、林权争议等的调解稳控工作,化解疫木除治劳务纠纷2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制定了《合川区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方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及时总结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全社会尤其是林业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带头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宪法法律在林业系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和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等。

(四)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班子、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单位领导没有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二级班子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调整时优先考虑法治意识强、依法行政的人员。

、存在问题

(一)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二)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未能做到完全覆盖,少数群众对森林、湿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保护林业生态意识不强,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还存在。

(三)创新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法治工作措施、方法创新不够,缺乏深度和广度,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中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向社会公众宣传的方式和形式创新不够,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四)自然保护地执法体系不健全。“八张问题清单”中,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我区派发了“自然保护地执法体系不健全”市级清单问题任务,接到市级清单问题任务后,区林业局主动对接市林业局,及时履职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巡查检查20余次,核查疑似问题线索19个。区林业局与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林草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合川林文2024〕196号),就自然保护地执法具体分工,移送线索具体事项、程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有效解决执法事项不清,移交渠道不畅等问题。两部门之间协同联动,强化共同管辖领域内的联动执法,建立信息共享、联席联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合力,现已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积极制定实施常态普法宣传与重点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年度宣传计划,同时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坚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我局林业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强化培训,加强法治学习,特别是行政法律法规及林业类专门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市区两级方案举措确保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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