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28来源:区林业局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全会各项部署,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3〕53号)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适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4项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步公开办事指南,目前基本达到以项目最细、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材料最少和办事最方便的要求。将采伐集体林木蓄积10立方米以下的,已委托镇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基本实现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零材料”办理。
2、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使监管到位不越位。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管目录清单领取、检查实施清单的领取和编制。我局共领取“对森林资源的监管”等监管目录清单9项,领取和编制“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等实施清单12项,并完成发布。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违法行为,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减少行政处罚对违法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
3、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3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见效。提升“渝快办”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三)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监管规范性文件的拟制。严禁越权发文,依法依规拟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制的规范性文件主动报送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四)健全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依法决策。
2、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行政执法现由合川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履行。定期安排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增强了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健全执法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程序严格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合理划分行政处罚不同阶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把控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确保处罚得当。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样式基本统一。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林木种苗新品种权侵权及假冒伪劣种苗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规定等涉及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强化重庆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等水域退捕禁捕执法监管工作。2023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6件,收取行政罚款174万余元。通过案件查处,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
4、创新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的统一。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衔接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零容忍。健全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群众评议制度。
(六)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1、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坚持单位领导出庭应诉制度,选好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的应诉辅助作用。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抄送区司法局。
3、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规范移交转送程序。全力做好林场天保一次性安置人员信访老案、林权争议等的调解稳控工作,今年办理信访案件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指导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了《合川区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合川区林业局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合川区林业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等法治建设方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二是积极参加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了 “合川区林业局2023年3月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及时总结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全社会尤其是林业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一是带头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宪法法律在林业系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二是主动出庭应诉,确保了单位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和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等。
(四)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落实。二是按照《合川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建立健全本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本单位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班子、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单位领导没有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五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六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二级班子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调整时优先考虑法治意识强、依法行政的人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未能做到完全覆盖,少数群众对森林、湿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保护林业生态意识不强,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还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政府权力责任清单,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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