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4-003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2-12 | [发文时间] | 2024-12-12 |
[标 题] |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公示表 |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要求,我们拟对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借款人开展还款救助工作,还款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向被救助人发放。
现对以下还款救助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情况真实性负责,并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反映的意见严格保密。对于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或虽有事实,但无法调查的,一般不予查复。
联系人:陈 龙 联系电话:023-42842778
重庆市合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加盖公章)
2024年 12月12日
序号 |
借款学生姓名 |
乡镇或街道 |
助学贷款合同号 |
合同金额 |
申请救助原因 |
1 |
李欣宜 |
南津街街道 |
50011701H20170000804 |
7,000.00 |
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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