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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65T/2021-0045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教育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教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08-07 [发文时间] 2021-08-07
[标 题]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证明 办理政策及流程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证明

办理政策及流程


小学、初中阶段学生需出具学籍证明的,需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属在校生的,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学生属已毕业离校的,由学校通过查询相关学籍档案资料,根据学生学籍实际情况出具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遗失

办理政策及流程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611月修订)》,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可向原毕业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办。需要补办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的,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毕业档案资料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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