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1-004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8-07 | [发文时间] | 2021-08-07 |
[标 题] |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证明 办理政策及流程 |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证明
办理政策及流程
小学、初中阶段学生需出具学籍证明的,需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属在校生的,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学生属已毕业离校的,由学校通过查询相关学籍档案资料,根据学生学籍实际情况出具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合川区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遗失
办理政策及流程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6年11月修订)》,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可向原毕业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办。需要补办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的,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毕业档案资料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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