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载体分类]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5-11-12 | [发文时间] | 2025-11-12 |
| [标 题] | 关于公开征求《合川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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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合川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
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
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财发〔2025〕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流程,保障校服品质,强化监督机制,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结合我区实际,我委起草了《合川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23-42568549
电子信箱:hcjwdtwyk@163.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城投大厦916室(区教委德体卫艺科)
邮政编码:401520
附件:《合川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合川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65号)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财发〔202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切实保障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是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惠民有感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提升校服总体品质,持续满足广大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努力构建人民群众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区教委
负责牵头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学校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校服采购和使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校服抽检情况,配合查处学校违规采购和违纪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区教委德体卫艺科:42568549;区教委机关纪委:42839080。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根据反映及收集的情况,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行为;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加强对辖区校服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定期向区教委通报全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
(三)学校
中小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承担校服选购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选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并结合办学特色、历史文化等设计校徽或校标,充分发挥校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作用。学校和校服选购组织要充分尊重和吸纳家长的意见建议,发挥好家长在校服选购中的监督作用。
三、遵循相关原则
(一)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相关标准。学校可根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
(二)坚持完全自愿原则
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以及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广泛宣传学生穿着校服的目的意义,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学生是否统一购买校服,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抉择,充分尊重其意愿,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三)严格控制订购频次
校服选购要根据“适用、实用、耐用、够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不得以礼服、年级服等名目增加校服数量,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校服款式调整时,不得禁穿老款校服。校服订购原则上只在秋期进行,其他时间由家长根据学生身形变化和校服磨损程度自行购买,不再组织统一订购。区教委每学年5-6月将提前征集学校校服采购计划,未上报采购计划的学校在下学年不再采购校服。
(四)挖掘校服设计特色
校服样式选择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适用、美观简洁”原则,深入挖掘本地文化内涵和学校办学底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传承民族文化;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体育运动等需要。
四、规范选购程序
(一)学校集体决策
1.将校服选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每年秋季开学前,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购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套数、件数、面料、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选购意向。
3.校服选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购,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选购校服。
(二)征求选购意向
通过向拟统一(集中)选购校服的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校每次集中采购校服不得超过3套(春秋装、夏装、冬装各1套),不得以其他名义采购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学校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强制要求。
(三)成立选购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购、监督等工作,校服选购组织人数不得少于学校集中采购年级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选购组织人数80%。选购组织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组长人选由学校推荐,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购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购组织的职责任务。选购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
(四)明确选购模式
根据渝教财发〔2025〕8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学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以下两类选购模式中的一种:一是学校自行选购模式。由校服选购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供应商,小规模学校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公开选购,确定供应商统一供货;或校服选购组织确定校服款式,由校服生产供应企业自由生产和销售,家长自主购买。二是属地统一选购模式。以区县为整体,实现一区(县)一款或一区(县)多款,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校服质量标准组织设计校服款式,由属地学校学生家长、学生等投票确定本区县或本校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市场化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各学校在区教委指导下明确选购模式。
(五)提前报审公开
采购校服的学校需向区教委相关科室提交校服(园服)采购备案表(附件1)、学校校服(园服)选购方案(参照附件2)、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参照附件3)、学校校服管理办法(参照附件4)、学校党委会或支委会研究采购校服的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若续签合同,还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家长满意度调查表(满意率须达到95%)。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采购流程。
(六)发布选购需求
选购组织制定校服选购方案和选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公开发布。
(七)认真审核资格
采用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的学校要对参与竞争企业的资格性及资料的符合性进行认真审查,有条件的学校可实地考察校服生产企业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夯实采购工作基础。为保证公正性、竞争性,参与的生产企业应不少于3家。
(八)公平确定企业
采用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的学校,要组织校服选购组织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评审,务必坚持“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选购组织按照投票方式,确定供货企业。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防止校服生产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牺牲质量。邀请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供货企业到指定地点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样衣展示、说明,严禁学校指定供货企业;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方式的学校,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选购公告,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企业;以上两种方式要形成完整纪要。采用属地统一选购模式的学校,由区教委组织属地学校家长代表投票确定校服款式和校服质量标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投标采购。
(九)公示采购信息。学校在以公开形式确定供货企业后,要以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签订供货合同。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确定的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可参考附件5),合同应包括执行标准、质量、价格、数量、品质鉴定、服务和违约等方面要约,并依法进行公告和实行备案管理。各校校服采购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组织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根据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经校服选购组织投票决定,下一年度可续签合同。同一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最后一次续签合同到期后,原则上要重新开展选购。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十一)校服费用收付。校服费用由家长向校服生产商直接缴纳,学校不集中收取校服费用,也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代收取校服费用。原则上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
(十二)强化校服验收。提交货物时,供货企业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学校可依据规范流程标准(附件6)进行验收,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并认真做好《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进货验收管理台账》(附件7)。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学校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双送检”制度(将部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得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十三)完善售后服务。选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及时提供退换、召回等服务。学校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教委相关职能科室报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十四)印证材料存档及报备
选购结束后,学校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选购资料、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每学年秋期期末向区教委报送选购合同及校服选购活动总结(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家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校服选用的主体责任,完善明确校服采购及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公开、公平开展校服采购工作,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每年对购买新校服的学校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抽查情况,督促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及时整改;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区教委加强校服采购流程监管,把校服工作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和日常督学督查,严格督查未备案采购校服、强制购买校服、指定校服厂家等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理。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要把中小学生着装工作纳入素质教育总体要求,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校服文化载体、管理抓手作用。要教育学生爱护校服,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涂鸦或更改款式,不得衣着不整,不得撕毁(损毁)标牌标识。校服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四)加大关爱力度。校服供货企业应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区教委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区教委于招标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采购单位和校服生产企业(供应商)名单等信息,共同加强对企业及其相关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1.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采购备案表
3.自愿订购校服(园服)征求家长意见书(范本)
4.学校校服(园服)管理办法(范本)
5.学校校服(园服)采购合同(范本)
6.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
7.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进货验收管理台账
附件1
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采购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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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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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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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资料清单 |
学校是否制定校服(园服)选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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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是否履行自愿书面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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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制定校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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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会议研究校服采购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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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续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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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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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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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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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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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情况 |
本次申请为学生个人购买(□夏季/□春秋季/□冬季)校服套(含外套件,内穿上衣件,裤装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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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年级及人数合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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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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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人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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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人 |
()年级 |
人 |
()年级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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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价 |
夏装: 春秋装: 冬装: |
采购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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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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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供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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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拟无偿提供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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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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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业务科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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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财务审计科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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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分管领导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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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年级按照“学段+毕业年份”方式填写,如初中学段2028年毕业年级填写成“初2028级”,小学学段2031年毕业年级填成“小2031级”。
附件2
学校校服(园服)选购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展现学生形象和学校文化,同时确保校服质量及品质,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利益,保证我校20XX级XXX名学生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校服采购方案。
一、采购目标
本次拟为本校20XX级XXX名学生采购夏季校服(单价预估为:元,含外套件,内穿上衣件,裤装条)套;春秋季校服(单价预估为: 元,含外套
件,内穿上衣 件,裤装 条) 套;冬季校服(单价预估为: 元,含外套 件,内穿上衣 件,裤装 条) 套,采购总价预估为: 元。
本次拟采购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相关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规范采购流程,控制采购成本,实现高性价比采购。
二、采购方式
学校自行选购/属地统一选购
三、采购原则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全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采购相关信息,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监督。
公平公正: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平等参与竞争,统一标准进行评审,确保供应商机会均等。
质量优先:将校服质量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严格把控面料、辅料、制作工艺等环节,不片面追求低价。
家长自愿:尊重家长意愿,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为学生购买校服,学校不强制要求。
四、采购流程
采购流程可参照正文中“四、规范选购程序”;在采购流程中写清楚校服选购组织人员数量、占采购总人数百分比及参与家长、学生代表数量和占选购组织百分比,建议附选购组织人员名单,选购组织中要体现出监督职责;采购流程中应明确校服货款支付方式。
五、总结评估
采购完成后,对采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校服采购工作提供参考。同时,收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服采购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XX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不仅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也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穿着奇装异服等不良风气,营造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着装,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我校拟为20XX级新生统一订购校服,包括夏季套装/春秋套装/冬季套装各一套,共计 套。校服款式、面料及价格将由学校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遴选,确保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校服订购完全采取自愿方式,学校将充分尊重家长意愿,不会强制要求购买。我们诚挚邀请各位家长积极参与意见征求,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重庆市合川区XX学校
年 月 日
自愿认购校服(园服)征求家长意见书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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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班级 |
家长意见 |
家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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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级班 |
愿意□不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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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学校校服(园服)管理办法(范本)
校服是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也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纠正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促进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订如下校服穿着管理办法。
一、规范穿着要求
1.提倡学生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穿着校服,校服成套着装,全天穿着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提倡穿着校服。
3.校服需保持干净、平整,不卷裤腿,不得衣着不整。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不得撕毁(损毁)校服上的标牌标识。
3.校服损毁不能穿着或者丢失时,学生自行增补,学校或班级不统一组织购买。
4.不得用校服擦拭桌椅、地面或故意损毁。
5.不得将校服借给非本校学生使用。
三、管理监督
XX学校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穿着校服的管理、引导、教育工作。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XX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学校校服(园服)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号: )
甲方(需方): 计价单位:元/套
乙方(供方): 计量单位: 套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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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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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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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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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限:一年(若一年后家长满意率为95%,可续签合同,本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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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不低于1年 2.保修范围:按照国家三包要求进行保修 3.服务措施:需方收到服装后内如出现大小不合适、质量问题,供方将派专人进行跟进,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 4.质保期后服务:小问题免费维修,如跳针、断线、开裆、扣子坏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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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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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提货方式: 交货地点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学生尺码收集核对完天交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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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甲方确定的校服样衣的面料、款式、颜色等规定进行验收。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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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付款方式: 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APP或小程序指导家长直接发起采购订单并支付或预付货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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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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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有无偿使用校服款式的权利。 2.乙方应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3.校服单价以最终交付价格为准。 4.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售后服务及交货期限保证交付,交付时,乙方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数量及时间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补齐数量、调换校服、提供赔偿等服务。 5.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受影响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7.其他:甲方后续采购的校服,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同等质量与单价执行。 8.本合同一式肆份, 需方壹份,供方叁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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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乙方(供方):重庆合川行知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江城大道476号
电话:023-42819397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合川支行
账号:20350038200100000280501
授权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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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6
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
一、适用范围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校服(园服)的采购管理要求、验收管理要求和质量验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校服(园服)的采购、合同要约、验收管理、售后服务。
二、采购基本流程
2.1总则
校服(园服)的采购与验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等原则,有利于保护青少年群体的健康,维护学生家长的权益,发挥校服(园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
2.2 确定需求方案并公开
采购方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校服(园服)色彩、款式、品种、价格、面料、版型;采购规则、样衣展示要求;供货单位的选择方法;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交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确定的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对外公开。
2.3生产供应企业推荐
生产供应企业根据采购方案的公告提供相关资料,采购方组织对其资格性及资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为保证招标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竞争性,参与竞争的生产供应企业数量宜不少于3家。
2.4供货单位的确定
参与竞争的生产供应企业提供详细方案,并响应采购方的需求在指定地点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等进行洽谈。采购方在实质响应采购方案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方案确定的供货单位选择方法,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质优价宜”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2.5签订供货合同
采购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规定、3.3合同要约要求的前提下形成合同文稿,与以公开方式确定的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2.6验收管理
按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及第4章、5章的要求进行验收。
2.7 售后服务
供货单位按照第6章和采购方的其它合理要求进行售后服务。
三、供货能力确认及合同要约
3.1总则
采购方应对校服(园服)供货单位的资格合法性、供货能力进行资料性核对。签订的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品质鉴定、违约等方面要约。
3.2供货单位能力确认
对企业供货能力应核对的内容:
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应涵盖服装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
b)校服(园服)类似业绩的供应能力证明材料;
c)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带资质认定标志(CMA)检验报告;
d)查询有无连续两年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被纳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黑名单”的情况;
e)采购方案明确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f)自愿性认证等其他可证明校服(园服)质量的文件性材料。
3.3合同要约要求
3.3.1质量要约
质量要约应明确采用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应根据使用者年龄段选用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初中三年级及以下)或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高中阶段)﹔推荐性产品标准应根据采购方需求选用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或T/SCFZ 001《高品质校服(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
3.3.2数量要约
分季节、分款式校服(园服)的订购数量;对同类产品供货单位,应设定周期供货能力要约,用以保证供货能力。
3.3.3 品质鉴定要约
应符合SB/T 10787-20124.1.1.2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时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供货单位配合采购方或主管部门质量验收或监督检查。
3.3.4 违约要约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已明确的内容外,对违反3.3.1~3.3.3中约定内容的处理约定。如:赔偿方式、赔偿时间等。
四、验收管理要求
4.1验货要求
4.1.1应进行外观复核性检查,检查要求包括:
a)对包装外观状况进行感官验收,并符合合同约定;
b)抽样开包对校服(园服)符合性进行感官验收,如:装箱资料等;
c)对标识、标签与校服(园服)的符合性进行核对验收。
4.1.2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校服(园服)质量要约等复核评定检查,检查要求包括:
a)应符合3.3.1~3.3.3中的质量要约、数量要约和品质鉴定要约的内容;
b)附赠商品视为独立且经检验合格的商品。
4.1.3 应按照合同对供应校服(园服)企业进行资料复核评定检查,检查要求包括:
a)应符合3.2的内容;
b)对提供的校服(园服)资料进行有效信息查询,如:通过电话向机构查询、网络查询或向中介机构咨询。
4.2检测验收要求
4.2.1 资料性验收
供货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带资质认定标志(CMA)且质量检验合格;
b)附成衣外观照片、学校LOGO等必要照片;
c)涵盖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指标及明示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4.2.2留样封存
每批次校服(园服)产品由采购方和供货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封存(不同款式、季节校服(园服)须分别留样),以备接受监督抽查或质量有争议时仲裁检验。
4.3 第三方确认
采购方视情况可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按照5.5的技术指标要求确认商品的内在质量,出具带有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报告。
4.4符合性评定
经4.1~4.3综合评议后,符合要求的校服(园服)收货,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供货单位。
4.5记录
对校服(园服)收货验收的每步程序应有记录(参见附件3),并留存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对不同款式、材质的每批进货验收的程序记录应分批次归档管理,并建立收货台账。
五、质量验收技术要求
5.1使用说明规定
校服(园服)商品使用说明应符合采购合同的规定。商品使用说明的内容、包装,所附的说明书及其宣传资料应真实、准确,应与提供的资质文件一致,不应存在虚假和误导的内容。
5.2 服装号型
校服(园服)号型按GB/T 1335.1、GB/T 1335.2、GB/T 1335.3或GB/T 6411规定选用执行。
5.3 耐久性标签
满足合同的要求,符合GB/T5296.4和GB 31701的规定。
5.4 外观质量验收
校服(园服)外观应满足合同要求和明示标准的要求。采购方验收时应重点关注:
a)直接接触皮肤类的校服(园服)面料应选用柔软、吸湿及透气性好的材料;
b)有无明显的缝制缺陷、色差、疵点、污迹和不适宜的拼接、装饰;
c)纽扣、拉链及金属等附件应安装牢固、不易撕脱,且不允许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
d)各部位有无烫黄、水渍及亮光,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及起皱;
e)校服(园服)及其填充物中不应夹带任何尖锐坚硬的器物、杂物;
f)附件应按年龄段满足GB 31701的规定,头颈、腰部不得有不合理的绳带。
5.5 内在质量验收
5.5.1验收技术指标
按强制性标准、明示的GB/T 31888等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其它技术要求执行,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附件要求、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夏季服装考核)、起球等。
5.5.2重点验收指标
监督抽查、质量监测中发现容易不合格的技术指标、检测项目应至少包括:附件要求、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燃料、耐摩擦色牢度。
5.5.3特殊验收指标
5.5.3.1防寒校服(园服)的填充物应符合GB 18401B类要求,以及GB 18383、GB/T 14272的要求。
5.5.3.2 有反光条的校服(园服)应符合GB/T 28468的要求。
5.5.3.3声称具有拒水、防紫外、吸湿速干、抗菌等功能性的校服(园服)应符合GB/T 21295、GB/T20944.3等国家、行业标准的功能性要求。
5.5.4其它规定
合同中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如网络平台采购)产品,内在质量验收按GB31701、GB18401等强制性标准和符合合同目的的通用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六、售后服务
6.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执行,承担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服务条款和相关责任。
6.2供货单位应及时解答与处理采购方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方案,尤其对需要退还、返修的校服(园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退还、返修。
6.3 供货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方及幼儿和学生的相关资料,提供动态服装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以备随时查阅,但必须确保信息不外泄。
6.4 供货单位应基于约定的合同条款提供相应的备用面料、辅料及附件,需要时按合同约定提供补单服务,补做产品与原产品应同标同质。
6.5 对监管部门发现或供货单位主动发现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供货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找回、维修、退换等服务。
附件7
合川区学生校服(园服)进货验收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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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买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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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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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小写: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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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清单 |
序号 |
校服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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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质量验收情况 |
重点验收指标(勾选):□1.纤维含量;□2.甲醛含量;□3.PH值;□4.耐磨擦色牢度;□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6.附件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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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用性技术指标(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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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封存人员/ 存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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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意 见 |
1.供应商供货能力符合采购方要求。(□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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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与合同信息一致并附样品照片的检验报告。(□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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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按照协议和承诺时间、地点交货。(□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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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物的规格、数量、颜色、质量等于合同相符。(□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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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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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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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通过□不通过□其他(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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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 签字(盖章)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学校验收 人员签字 (盖章)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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