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5-00217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5-10-10 | [发文时间] | 2025-10-10 |
| [标 题] | 关于认真开展教育系统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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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开展教育系统2025年度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派驻学区工作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渝教职改发〔2025〕2号)和《重庆市合川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合川职改办发〔2025〕77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职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职称评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不申报:
1.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2.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责任与工作量的,近两年平均周课时数(含折算教学工作量)高中低于10节、初中低于12节、小学低于14节的,或者未达到学校周平均课时量(含折算课时量)的;
3.近三年中有两年教育教学质量计分排名学校最低的;
4.当年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的。
二、指标数额
2025年学校职称申报数不超过本单位岗位空缺数(非在编人员不限)。全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名额待市教委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其中校级领导干部申报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相应申报条件按重庆市公开文件执行(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时间
1.市教委组织评审高级职称系列(中小学),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18:00,区县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高校及有关市级部门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8:00。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系列,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001月21日18:00。
3.其他部门评审职称系列,中职教师中初级系列按有关评委会要求提前5天报送。
五、申报平台
职称申报评审作为人才评价服务,已迭代升级统一纳入“渝才荟”应用平台,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询、领证等全链条闭环办理。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市职改办下放自主评审权的高校除外),线下申报及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个人及单位用户登录平台后可查看申报操作手册。
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共有三种,可任选其一:
(一)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二)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三)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六、工作程序
(一)用户注册
申报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前进入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
已在服务平台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单位、主管部门,必须以负责职称工作的个人用户身份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系统首页,选择“单位中心”,完善资料后生成绑定相应单位、主管部门的职称管理员权限(申报人本人不得申请绑定审核推荐单位的职称管理员权限,否则会造成本人无法申报)。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进行注册。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公办学校非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通过现任教所在学校申报(不通过档案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申报)。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申报信息和业绩成果,非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报”查看本人申报书审核进度。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各种“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三)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进行择优推荐。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服务平台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报送。同时,报送《重庆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附件3)材料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1314773@qq.com。
2.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主管部门审查其资格及聘用情况、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符合推荐要求;档案存放机构审查档案记录(附件5,非公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信息与申报人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如有更新,需提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归档。审查过程中,如需申报人或工作单位修改完善,将退回至申报人,修改完善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服务平台提交区职改办。
3.区职改办审核
。区职改办按要求受理申报材料,区职改办审核无误后,在服务平台提交各评委会。
4.评委会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首次审核。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 3 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审核通过不等同于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专家评审、专业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及公示
职称评审会预计 11 月中下旬开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审终止: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评委会投票表决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时间的。
评审会结束后,高级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通知公告中公示。中、初级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官网→部门街道→区人力社保局→公示公告(按时间排序)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高级以上职称由市职改办核准发文,中初级职称由市教委职改办核准发文。
(五)结果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按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渠道通过工作单位申请复查。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 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 份存入工作单位文书档案。
(七)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市职改办、市教委职改办正式公布评审结果文件后,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七、纪律要求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系统提交的材料须具备“三要素”,即:复印件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承诺提交信息真实,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
最大程度减少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项,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至其他附件处提交人工审核。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计算截至 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
1.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节选内容。
2.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
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
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
5.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6.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
证书。
7.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四)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 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 420 元/ 人、240 元/人,120 元/人。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缴费范围和标准。具体缴费时间及方式以各评委会通知为准。
(五)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附件 4),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 60 学时。首次申报职称需提供当年的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六)非在编人员需将《合川区职称申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 6)上传至其他附件处,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由系统自动验证比对通过的,不需要上传。
(七)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2),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八)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全职参与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渝人社发〔2025〕1号)精神执行。
(九)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十)区教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 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对于社会上有关职称申报的“代办服务” “ 内部渠道”“保过承诺” 等均属虚假宣传,警惕少数社会机构以“代 办职称” 为由,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钱财,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 辨别能力,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其他未尽事宜以市职改办印发的《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5〕204号)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朱艳、刘桦,42890598。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3.重庆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5.查档情况
6.合川区职称申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7.合川区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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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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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 |
相关政策文件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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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57号 |
|
中职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
教育研究人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
实验技术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
高校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渝人社发〔2021〕65号 |
附件2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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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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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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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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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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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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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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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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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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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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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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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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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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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
重庆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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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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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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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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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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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时间 |
修内容 |
学习方式 |
学时 |
考核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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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单位(盖章) | |||||||
注:非公人员申报需提供。申报教师序列职称的在编人员只需提供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合格证书。
附件5
查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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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同志,身份证号××××××,档案于××年××月××日存放于本机构。经查档案记录,其学历、学位、职称信息如下: 一、学历、学位 1.××年××月××日,取得××××××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学制×年。全日制。非全日制; 2
…… 二、职称 1.××年××月××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审批(初定、确认),取得×××专业××××××职称; 2
……
存档机构(盖章) ××年××月××日 |
注:1.有多个学历、学位的,须注明“中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本科”及以上的所有学位信息;2.职称须注明取得的各个级别的职称信息。
附件6
合川区职称申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姓名: 工作单位:
|
序号 |
年度 |
考核等次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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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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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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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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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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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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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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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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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4 |
|
|
备注:请按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年限填写。例如:本科学历申报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填写近5年年度考核。(根据渝人社发〔2023〕56号文件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 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单位审核人签字:
工作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7
合川区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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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种类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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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职称 申报评审表》 |
职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将部分生成份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
评审结束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
2 |
《重庆市职称 申报综合情况 (公示)表》 |
从申报人申请书填写内容中提取,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单位下载打印公示表,并公示5个工作日。 |
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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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取得现职称以 来的思想和工 作总结 |
本人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单位盖章后上传 |
任现职以来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工作总结 |
|
4 |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职业资 格证书 |
(电子)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经单位盖章后上传 |
以职业资格申报各级职称的需在“其他附件”处上传资格证书网络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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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教育学 时、公需科目 考试合格成绩 单 |
系统自动比对 |
验证未通过者,请盖章上传至“其他附件”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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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
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
原件扫描后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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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保缴费记录 |
系统仅自动比对缴费单位 |
一年缴费记录仍需 |
|
8 |
、委托评审函 |
仅市外单位驻渝人员委托评审使用,其余人员无需提供。 |
原件扫描后上传 |
|
9 |
查档情况 |
档案存放于市外人员上传,查档情况需载明档案存放地、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情况并加盖存档机构鲜章。 |
原件扫描后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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