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6-0017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8-15 | [发文时间] | 2026-08-17 |
| [标 题] | 合川教〔2026〕413号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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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筹备组:
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及相关申办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类型为民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同意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类型为民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该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主要项目为书法)。机构地址位于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九华路52号2-1、2-2,花滩大道77号2-1、2-2,举办者为陈玉亭,拟任法定代表人为陈玉亭。其它事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另行核准。
二、重庆市合川区五上志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及时完善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分别办理企业法人登记证、公司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税务登记,并到银行开设培训费存款专用账户等法定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展培训活动。
二是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培训对象,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是请及时联系所在地学区派驻工作组,做好党组织建立和党的工作覆盖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安全稳定,保证培训质量,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的监管,努力为我区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复。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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