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1547/2025-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3-05 | [发文时间] | 2025-03-0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承担港口、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等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参与港口、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地方海事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港口、渡口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4.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5.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6.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7.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9.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0.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完成区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合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共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安全科、海事科、港口科、运政科、装备科、水上救援应急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1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3.99万元。收入较2024年共减少354.2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减少43.2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预算减少310.94万元,主要是餐饮趸船拆解、2023年客(渡)船退市拆解补贴、2023年农村渡口改造补贴以及2023年在营船舶直接补贴等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1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089.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354.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3.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10.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3.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99万元,比2024年减少34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2万元,比2024年减少4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97.67万元,比2024年减少299.34万元,主要原因是餐饮趸船拆解、2023年客(渡)船退市拆解补贴、2023年农村渡口改造补贴以及2023年在营船舶直接补贴等经费减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任务。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6.89万元,比2024年减少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2024年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是水上交通工作调研交流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7.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和船舶19辆(艘),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公务船舶1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冯迪 联系方式:023-4287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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