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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61547/2025-0002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交通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2-18 [发文时间] 2025-02-18
[标 题] 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2025年行政处罚0201-0215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合交执罚〔2024〕1172886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罚款5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762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913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902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922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961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969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765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814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821号

郑洲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罚款5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7

合交执罚〔2024〕1172735号

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5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8

合交执罚〔2024〕1172997号

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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