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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637K/2021-00095 [发文字号] 合川经信发〔2021〕47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经济信息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11-26 [发文时间] 2021-11-26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川区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阳城街道、南津街道、钓鱼城街道、区住房城乡建委合川供电公司、合川燃气公司:

现将我委制定的《合川区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31日        

                   (联系人:彭本超,联系电话:13436001525


(此件公开发布)




合川区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平安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区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合川委办〔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试点街道开展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对试点社区商业用户、庭院管网进行摸排,梳理建立重点用户、地下管线设施管理台账,加强重点使用部位、重点环节管理和指导服务,开展安全宣传进万家、上门指导服务、隐患整治攻坚、执法纠违等专题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消除重大用电用气安全风险。到2021年底,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有较大改善,群众安全用电用气意识明显提高,供电供气企业100%建立供电供气设施定期巡查维护检测制度,天然气庭院管网地下管线建档率100%,庭院天然气管道警示和标志桩(砖)设置率100%,天然气重点用户入户检查率和隐患整改率100%。

二、试点工作机构

成立试点社区安全用电用气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和统筹推进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区经济信息委主任袁晓钦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周厚田任副组长、各试点街道分管负责人、合川供电公司、合川燃气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电力天然气执法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法查处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

(二)开展巡查排查。试点街道组织辖区试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开展电力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巡查、排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开展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区城乡建委会同试点街道组织物服务企业在试点社区各小区公共地面设立集中充电设施,规范电瓶车充电行为。

(四)加大试点社区供电供气管网和综合管廊设施运行维护。

1.加强社区供电设施运行维护。供电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自身产权供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制度,定期对管理责任范围线路、设施、设备开展检查,整改隐患,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自身产权供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制度,排查治理责任范围线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充电区域设置不规范,供电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低压供电线路线径细、老化发热,供电设施、电缆井、电表箱附近易燃物品,电缆井道被封堵或防火分隔设置不规范、被破坏,电缆线路(通道)等配电设施与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和隐患。

2.加强社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以小区、商业综合体为单位建立庭院管网台账,完善埋地管线测绘数据,摸底并制订警示和标志桩(砖)设置计划,做到位置准确、标识清楚、设置规范。定期开展供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通过试压、探伤、开挖检查等措施,深入排查庭院管网、户内立管等设施破损、锈蚀等问题和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整治埋地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圈围、种植深根植物、其它地下设施与天然气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

  (五)深化居民用户和非居用户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深化居民用电安全管理。试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指导用户排查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插线板串联、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等问题,供电企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指导。

2.深化非居用户用电安全治理。供电企业、试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非居用户定期指导制度,定期指导用户排查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指导用户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运维责任,定期开展线路、设备检测检查检修。

3.深化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定期入户检查,通过目视检查、仪器检测等方式,排查用户户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表后管道安装使用、用气环境等方面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隐患的用户实施停气。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镇街落实社区、物业、派出所等单位责任人,配合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检查,采取预约上门、错峰调休等措施,借助治安检查、消防检查等契机,切实解决入户难问题,提高实际入户率。

4.深化非居用户用气安全治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建立试点社区非居用户清单,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大重点用户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单位用户通过自建或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区经济信息委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群租房、民宿、小旅馆等场所专项检查,督促用户整治天然气管道私拉乱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不规范、天然气泄漏检测报警切断和送排风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强化宣教,提升意识。

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供气企业编制宣传内容,试点街道将用电用气安全纳入试点社区安全突出问题一并宣传,做到每个楼栋一张宣传海报每入一户讲一次安全、每个社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持续完善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以安装规范、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为宣传内容,全面普及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常态排查机制。

各试点街道要组织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本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任务量、责任人、措施、时间节点,常抓不懈,扎实推进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各项工作。各供电供气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责任、措施、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源头治理机制。

对排查出来的用电用气突出问题,应由居民自行解决的,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由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引导居民自行办理。若涉及供电供气企业产权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治领导小组统一交办供电供气企业解决。

(四)综合治理机制。

对居民、物业不支持不配合以及社区、街道层面无法办理等问题按照“街道呼、部门应”的综合治理机制办理。例如:对于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问题,试点街道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会商,落实相关措施,在每一个小区集中建设充电设施。

(五)分析研判机制。

试点街道每月梳理汇总有关情况,并开展研判,将研判结果通报试点社区安全用电用气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社区安全用电用气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报区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工作要求

试点社区用电用气安全突出问题是社区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试点工作的一部分,工作进度、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区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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