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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637K/2026-0000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载体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合川区经济信息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3-06 [发文时间] 2026-03-06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信息委行政处罚决定(2026年第一季度)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信息委行政处罚决定(2026第一季度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合川经信(气)罚决字202511

吴万勇

20251027双槐镇上游110KV变电站前施工,施工时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存在毁损地下天然气管道的行为,当事人吴万勇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檀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026.1.29

罚款1.5万元

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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