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MB0P56437P/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高新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发文时间] | 2020-07-30 | |
[标 题] |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阶段性建设计划,土地利用计划;
3. 综合分析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 牵头实施园区内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
5. 牵头实施园区内企业项目的综合服务工作;
6. 指导监督相关镇街完成园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7. 做好园区内资金筹措和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8. 做好园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环保职能部门做好园区环保工作;
9. 承办区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10.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为合川区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党群科、财税科、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监管科6个行政科室,以及企业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环境保护所、城市管理所4个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独立的预决算编制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机构调整和财政财务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3,804.64万元,支出总计183,80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00.42万元、增长104.22%,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2,810.97万元;二是工业企业税收和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税收等收入增加6,317.38万元;三是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672.07万元。由于当年收入增加,因此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和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支出等也相应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当年收入合计180,993.6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增加90,989.46万元,增长101.09%,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业企业税收和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税收等增加6,317.38万元;二是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672.07万元。此项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810.97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81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623.39万元,增长106.23%,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厂房租金补助等企业优惠政策支出增加3,448.55万元;二是市政维修维护和环境卫生等支出增加4,502.77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672.07万元,主要是安排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增加125,804.59万元,而安排城市建设支出减少41,1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43万元,占0.68%;项目支出178,597.22万元,占99.32%。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8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03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欠拨园区资金导致部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当年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99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89.46万元,增长10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622.48万元,增长95.94%。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业企业税收和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税收等增加6,317.38万元;二是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672.0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10.97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81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623.39万元,增长10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634.47万元,增长88.92%。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厂房租金补助等企业优惠政策支出增加3,448.55万元;二是市政维修维护和环境卫生等支出增加4,502.77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增加84,672.07万元,主要是安排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增加125,804.59万元,而安排城市建设支出减少41,132.52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8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03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欠拨园区资金导致部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当年未支付。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7.28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1.41万元,下降59.1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出,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减少项目主要有:招商引资项目经费减少350万元,重大活动和产业发展等宣传策划费用减少300万元,临聘人员补贴因列报科目变化减少25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续建)等项目减少1211.41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57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1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和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0万元,下降15.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73,783.40万元,占96.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101.70万元,增长98.20%,主要原因是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收入增加安排支出相应增加,年中追加安排征地拆迁补偿专项经费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04.91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11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园区对企业的各类补助含医药产业电费、宣传费、厂房租金等优惠政策兑现增加;同时企业配套费返还在年初也未进行预算,年中进行预算追加安排此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64.1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6万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口径变化,补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8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以及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21万元,下降37.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以及公务车辆运行经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等各种相关费用均减少,同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项公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88.00万元。本年收入134,85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72.07万元,增长168.74%,主要原因是合川区工投公司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即征地拆迁补偿经费增加。本年支出130,86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84.07万元,增长160.79%,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即征地拆迁补偿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77万元,下降55.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16万元,下降47.33%。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8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87万元,年初预算为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7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宜,2018年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在年中追加此项费用,主要是用于赴德国、英国执行招商推介、项目洽谈并签署合作协议等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2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企业、招商引资、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43.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4.7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26万元,下降61.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41万元,下降57.45%。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科目列报口径发生变化,职工工作餐在2017年列报公务接待费科目,2018年未在此科目列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70批次4,8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3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随着产业不断发展,企业不断增多,开发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加大,企业服务智能化、精细化等工作任务增大所产生的办公、差旅、宣传、项目服务等各项费用均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纳入区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集中统一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自行采购,自行采购金额不在本口径统计之列,所以无此项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 政 ,联系电话: 023-4272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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