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17来源:平安合川
为鼓励广大群众同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凡向合川区公安局举报在合川区境内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视案件线索重要程度,每举报一条有效线索,奖励举报人200元至2000元奖金。具体标准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案件并收缴制式军用枪1支,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收缴仿制式军用枪,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500元。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品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猎枪、气枪、火药枪、自制枪1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的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六、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奖金由查办该线索或案件的办案单位填报《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经办案单位提出奖励意见,报区公安局审批并核发奖金。
七、奖金的领取。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立案收缴枪爆危物品即启动奖金领取程序,并于30天内办理呈报、审批。审批后,奖金由审批公安机关5天内通知举报有功人员领取。奖金领取情况由公安机关形成书面材料随案卷存档。
八、保护举报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应当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伪造材料、骗取、冒领举报奖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有关事项由合川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110 、(023)42875158、(023)42875108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