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17来源:合川区公安局
大
中
小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关于对李会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债权申报的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已对李会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因工作需要,现对李会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和确认,请债权人及时申报相关债权。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及地点
(一)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止。
(二)申报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街道义乌大道936号909办公室,联系人:段警官;联系电话:023-42875166)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债权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的借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债权人与李会平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清单(含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归还本金以及账户对手姓名、账号信息,借款之日至申报之日银行流水需保证连续性)等。
(二)债权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债权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债权人若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申报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申报应当由债权人亲自办理。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2026年8月17日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