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9来源:合川区公安局
大
中
小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
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在办理柳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柳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0520450068750376(账户名:陈恒,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二、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在办理于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于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1012600300006244(账户名:甘肃通时达快运有限公司,开户行:甘肃银行),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于某某、柳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9日。
请该账户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联系人:梁警官、秦警官;联系电话:15023149186、18166967026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2026年7月29日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