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01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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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合川发改发〔2021〕553号)和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021年1月至10月间20个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相关情况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情况检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招标代理机构20家,项目20个,其中涉及本地企业2家,外地企业18家。本次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共提出整改意见6条。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规定,对2家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分别给予不良行为信息记3分处理,其他问题要求相关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委。
通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效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行为、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各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掌握程度,对于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有关要求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新出台政策的履行情况和对优化营商环境产生影响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规定对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记分。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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