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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397Q/2026-00019 [发文字号] 合川发改发〔2026〕8号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发展改革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1-13 [发文时间] 2026-04-17
[标 题] 关于同意清平镇黄金村饮用水提升工程 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清平镇黄金村饮用水提升工程

立项的批复

清平镇政府

《关于报送清平镇黄金村饮用水提升工程立项的函》清平府函〔202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码

项目名称:清平镇黄金村饮用水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601-500117-04-01-183009

二、项目法人、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项目法人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王睿合川区清平镇党委副书记

三、建设地址

合川区清平镇黄金村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ф32~ф50供水管道约5.3km,新建ф63~ф90供水管道约3.6km,新建ф110供水管道约2.8km,新建约200余户入户支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21.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87.56万元,独立费用23.11万元,基本预备费10.53万元

资金来源为:2012年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结余款项230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62-20268

七、招投标相关情况

施工在备选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

八、其它

(一)接文后,请按《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合川发改委202297号)及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应及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避免资金闲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按程序报批或备案。

(三)项目用地请在获得用地批准(项目用地预审、征转用报批等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避免产生违法用地。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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