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77C/2020-001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07-22 | [发文时间] | 2020-07-22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收缴流程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收缴流程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园区):
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实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优化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时匹配非税收入资金和信息。有条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提高非税收入缴库效率。不能实现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的,缴款义务人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征管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政府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完整地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
(一)收入缴款模式。我局在本辖区内9家商业银行开设了非税收入专户(详见附件),均可接受非税收入入账。各执收单位通知缴款人缴款时,可选择我局在9家商业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为方便缴款人缴款和票款同行,原则上在同行缴款;对个别确需跨行转账的,缴款人需在缴款后15日内到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补录非税信息。缴款人也可通过银行柜台、收费点POS机、网上缴费等多种方式完成缴款。
1.缴款人采用现金、支票方式缴款的,可到就近的商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2.缴款人使用转账方式缴款的,应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二联上加盖缴款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交缴款人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二)缴款方式及时限
1.直接缴款
直缴金库:该缴款方式仅限合川境内。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在5日内到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金库;
直缴非税专户: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至三联,在15日内到就近的商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
2.集中汇缴。执收单位使用《重庆市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向缴款人收取款项。执收单位将所收款项按日汇总,自动生成一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收单位持自动生成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于当日到商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将非税收入汇总缴入非税专户。若当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缴款的,应于次日将收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严禁将资金公款私存和挪作他用。
直缴非税专户和集中汇缴,都必须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银行录入非税信息,且一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只能对应一笔资金。
(三)收入对账
1.不定期对账: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软件,与财政部门连网对账,随时报告对账结果。发现收入有误,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
2.定期对账:由区财政票据管理科每月定期发送《非税收入统计表》对账。对有差错的数据及时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误的收入及时入账。
通过以上方式对账,对于收入已经缴入财政专户,但缴款人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已经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但未到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银行确认,导致收入不能进入非税系统,财政无法将这部分收入缴库。为此,各执收单位应及时查看财政发出的《财政专户未开票非税收入挂账明细表》,并督促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到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进行确认,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如超过3个月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未到财政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进行确认的,财政直接将这部分资金缴入金库。
二、代管资金收缴流程
代管资金包括:单位往来款、采购质保金、工程保证金、车辆统筹费、工资代扣款项等。各单位在取得以上代管资金时应及时缴入财政在建设银行合川支行开设的代管资金专户(详见附件),严格按子账户核算内容入账,不得混淆,不得误缴非税收入专户。
(一)缴款方式及时限。为确保代管资金核算准确,各执收单位缴款时必须在用途中注明收款单位预算代码、简称及用途。
1.现金缴款。各执收单位将收取的代管资金分专户核算内容按日汇总后,必须于当日直接到财政的代管资金专户银行存款。若当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缴款的,应于次日将资金缴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严禁将资金公款私存和挪作他用。
各执收单位可鼓励缴款人利用手机银行缴款,通过手机银行将代管资金直接缴入财政在建设银行开设的代管资金专户。目前,我局正与建设银行协调尽快开通微信缴款方式,尽量解决收取现金的问题,方便缴款人缴款。
2.转账缴款。各执收单位将收取的代管资金分专户核算内容按日汇总后,在就近的银行汇款转账至财政代管资金专户银行
(二)代管资金对账。代管资金存入专户后,建设银行次日将数据导入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财政审核无误后,生成往来资金指标,单位即可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使用资金。
1.执收单位对账可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常用报表——《合川代管资金存款日报表》查询资金到账情况,核对无误后,单位自行打印盖章,附《重庆市财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入账。
2.若缴款人未注明收款人(预算代码)和资金用途的,一律记入无主单位。各单位应及时在无主单位中查找核实认领,如超过一年(含一年)无单位认领的,财政将视为“其他收入”上缴国库。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财政专户核算一览表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核算内容 |
备注 |
1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建行合川支行 |
50001153600050210619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2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农商行合川弘运支行 |
1602070120350000017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3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农行合川合阳支行 |
3150401040005058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4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工行合川南城支行 |
3100094009022112321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5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邮政银行合川支行 |
100127286540010033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6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中行合川支行 |
111606783120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7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
470101040000579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8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交通银行合川支行 |
500000191018010000177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9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三峡银行合川支行 |
0181016430000027 |
非税收入 |
政府非税收入 |
|
10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
建行合川支行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1 |
代管资金 |
单位往来款 |
预算代码+单位简称+用途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2 |
政府采购质保金、车辆统筹费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3 |
征地拆迁费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4 |
企业助保贷保证金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5 |
已销户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6 |
工程保证金 |
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请分别转款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7 |
经营收入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8 |
政府助保贷保证金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09 |
工资代扣款项 |
|||||
50001153600050003762-0010 |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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