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25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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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损毁停车场设施、设备;
(三)不得非法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
(四)不得超过规定时段在限时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
(五)不得占用、封闭、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停车场出入口停放;
(六)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驶机动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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