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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部门可对哪些违规占挖行为开展执法?

日期:2026-02-28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未将批准文书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未按照批准的地域、范围、用途、时限占用或挖掘;

挖掘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

临时占道堆放施工材料、建筑渣土和搭建临时工棚未保持规范、整洁;

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设施期限届满后,未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设施功能;

经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不合格,未符合通行要求便恢复通行;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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