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记者从全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截至8月15日,全区2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已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是推动人民实现高品质生活、深化住房改革的内在需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住不炒”定位、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突破住房公积金发展瓶颈的创新举措。全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第一时间就有关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和宣传,积极深化与银行的合作联动,切实推动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分中心启动了走访调研,实时掌握各银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加强与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的协作,利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平台大力宣传,并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投放线下广告,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主任秦正明告诉记者。
自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工行合川支行、建行合川支行、农行合川支行、中行合川支行、交行合川支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分行、重庆三峡银行合川支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建立机制、开展培训、多渠道宣传等举措,积极宣传试点工作。下阶段,区总工会也将依托全区47家基层工会,尤其是镇街、行业工会,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精准推送政策和产品。
记者了解到,凡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重庆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缴存人所有。灵活就业人员按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城镇自住首套住房(所购住房属于家庭本人及配偶),且符合重庆市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前,有“按月缴存2021-A”“一次性缴存2021-A”“自由缴存2021-A”三款产品可选择。有意向者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023-12329热线等线上渠道查询了解有关政策,办理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以及各受托银行经办网点咨询有关政策,在线下临时柜台申请办理缴存使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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