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府人〔2011〕7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冠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根据《关于刘冠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合川组干〔2011〕1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刘冠、高新生、刘晓容、李代平同志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副处级督学。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