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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地监告字〔2011〕36 号

文章来源:区国土房管局      2011-12-15 16:40:00

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合川地监告字〔201136

 

重庆市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对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增建筑规模,按规定应补缴价款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于2011 12 15 90020111225 1700时。若有疑问,请与重庆市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并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42751056   联系人:郑琳 

           

 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原房屋建筑面积(㎡)

现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类型

补交土地价款(元)

备注

 

划转出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增加建筑面积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原使用权类型

现使用权类型

彭正伦、曹均云、彭正伟、谢永科.易亮

大石街道尖山仁和路

商住

816

2818.42

3190.22

出让

出让

9724.2 

 

9724.2

该宗地属于20061121日和20071030日前经区规划局批准增加建筑规模,以取得土地时楼面地价计征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