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2-0306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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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四航铜合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九峰山交通服务中心项目用地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2〕3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重庆四航铜合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九峰山交通服务中心项目用地的批复
重庆四航铜合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铜合高速米坊互通九峰山交通服务中心项目划拨国有土地的请示》(四航铜合综发〔202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合川区南津街街道一宗面积为2527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司作为九峰山交通服务中心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用地单位依法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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