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0-312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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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
标题: | 关于阶段性降低车用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阶段性降低车用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合川发改发〔2020〕106号
中石化合川分公司:
为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288号)精神,按照我区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车用CNG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3.418元/立方米下调为3.184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由5.02元/kg下调为4.68元/kg)。
二、调整后的价格从2020年3月14日零时执行,执行至2020年7月21日24时。
三、车用CNG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你司接通知后严格执行销售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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