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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1-019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1-05-07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21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政策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1〕37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2021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购房需求,有效化解商品房库存,激活房地产市场交易,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举办合川区2021年第一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优惠时限

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0日

二、优惠政策

(一)对业主购买商品房(车位)补贴政策。

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0日期间,对业主购买参加合川区2021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服用房和办公用房给予所缴纳契税金额50%的补贴,购买首次交易的车位给予契税金额50%的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

(二)对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政策。

1.降低项目资本金存入比例。针对参展项目,后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存入项目资本金金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可分期存入,首存款余额缓存期限为6个月。

2.提前支取预售监管资金。参展项目(展示期间可售楼栋)可参照渝建〔2018〕343号规定,由开发企业申请提前调整一个节点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但本年度内不得超过2次,且账户余额不得少于预售监管总额的3%。

上述鼓励政策仅针对此次房交会期间的参展企业。

三、兑付办法

(一)受理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二)受理时间。

凡在2021年5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服用房、办公用房和首次交易的车位,并依法纳税的购房人均享受优惠政策。购买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交易在2021年7月10日完成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一律无效。

(三)申报材料。

购买商品房申报财政补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盖有“合川区2021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专用章”的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备案登记证明(原件)1份。

2.购房户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完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开户人户名必须与购房人姓名一致,如购房人为2人及以上的,提交其中一人银行卡账号即可。

5.合川区2021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补贴账户及补贴资金确认表(原件)1份。

若购房人委托开发公司统一申请补贴的,由开发企业提交上述资料并出具汇总明细表(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四)操作程序。

1.合川区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统计、审核、汇总本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契税补贴数量及金额,并向合川区财政局申请下发对应补贴资金。

2.合川区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与本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指定资金代发银行(建行合川支行)完成资料移交,由建行合川支行对本次契税补贴申请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信息无误后完成契税补贴资金发放。本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所有申请资料由合川区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存档。

四、退房政策及流程

在本次线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购买商品房,并享受契税补贴资金的购房人退房,购房人应先退还全部所得补贴资金到受理单位指定账户,凭借退还补贴资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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