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支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182.42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83.43亿元,增长84.28%。其中,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据介绍,一方面,巩固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同舟计划,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8.54万人、18.19万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9.91万人、7.5万人,增长10.05%、71.26%,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五年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101.14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40.27亿元,增长66.16%;全面完成社保扶贫任务,实现了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养老待遇应享尽享。
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实收实支,实现全区657户单位18961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覆盖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不断完善;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缴费档次由12档调整为13档,最高缴费标准提升至3000元,并将我区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超龄退役军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和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缴政策,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有效解决。
此外,稳步推进重点改革,“十三五”期间,区人力社保局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医疗(生育)保险职能职责顺利划转区医保局;稳步推进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顺利划转税务部门;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8306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镇街实现属地管理;积极落实国家及市级各项社保降费减负政策,五年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24.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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