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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49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9-24 [发文时间] 2024-09-24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4〕59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下级机关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区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监督指导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

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关于印发《合川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49

2

合川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区供销合作社

20249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410

4

《合川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区消防救援局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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