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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45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8-14 [发文时间] 2024-08-14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合川府地〔2024〕5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4〕175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1443公顷,其中:农用地0.1443公顷(耕地0.0573公顷、园地0.0510公顷、其他土地0.03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隆兴镇1个镇5个村9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马辉等14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隆兴镇

天佑村11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7

马成强、马兰、马真真、杨元淑、马翠、马

0.0150

0.0150

0.0150

天佑村13

单独建房

4

1

杨应全

0.0090

0.0090

0.0090

1

0.0090

0.0090

0.0090

1

左青全

0.0090

0.0090

0.0090

1

刘中国

0.0090

0.0090

0.0090

三青村1

单独建房

1

2

郭万华

陈素华

0.0090

0.0090

0.0090

三青村5

单独建房

1

4

秦德春

叶清英、曹均琼、秦

0.0120

0.0120

0.0120

三青村7

单独建房

1

6

廖大光

范秋玲、廖婉婷、杨欢婷、廖应前、张道英

0.0150

0.0150

0.0150

玉河村1

单独建房

1

2

曹均云

李成会

0.0090

0.0090

0.0090

玉河村12

单独建房

1

5

杨中会

杨先伦、唐子梅、杨鄂均、杨皓宇

0.0150

0.0150

0.0150

马鞍村10

单独建房

3

2

唐化兵

0.0068

0.0068

0.0068

4

唐化联

陈红梅、唐鑫、唐博然

0.0064

0.0064

0.0064

4

唐仕华

易中锡、唐建军、唐化平

0.0081

0.0081

0.0081

永兴村16

单独建房

1

4

陈朝阳、郑全霞、唐子屹

0.0120

0.0120

0.0120

14

44

0.1443

0.1443

0.0573

0.0510

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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