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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25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5-08 [发文时间] 2023-05-08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朝天门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合川府地〔202313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朝天门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集体

建设用地的批复

云门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云门街道铁家、大碑村四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地入股的请示》(云门办文〔201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朝天门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云门街道铁家村6社、16社一宗面积为13817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村庄产业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2054930日,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入股。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集体,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出租、转让,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用途。停止使用土地后,应将土地退交集体安排使用。

三、由你街道干部到现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土地面积和类别逐户打桩定界,取得林地审批手续后准予动工建设。

四、由你街道督促重庆朝天门食品有限公司在两年内实施用地,凡未按期实施用地的,涉及用地自动失效。

五、重庆朝天门食品有限公司持相关手续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4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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